湘西保靖縣教育局2011招聘20名中學、幼兒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州辦發〔2005〕27號和州人社發〔2011〕39 號文件規定,經研究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招聘中學及幼兒教師共20名。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簡介如下: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且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其他條件的應、往屆專、本科畢業生。
2、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
3、報考年齡在30歲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學歷條件:中學教師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幼兒教師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
5、資格條件:持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教育系列的考生持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幼兒教育系列的考生持幼兒教師資格證。
6、適應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招聘崗位(見一覽表)
四、招聘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6:00。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縣教育局。
3、報名要求:①報名范圍:面向全州招聘崗位的報考對象,為進入大學前或2011年6月27日前為湘西籍戶口,和在湘西從事服務的“四項目人員” (即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面向全縣招聘崗位的報考對象,為進入大學前或2011年6月27日前本人為保靖籍戶口或父母戶口為保靖籍和在保靖服務的“四項目人員”。②考生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及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先到教育局領取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查,教育局簽署合格意見后再到人社局報名、注冊。2011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的《就業推薦表》或學校準許畢業的證明進行報名,參加筆試、體檢,但進入聘用審批時(8月底以前)必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每個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1:3的比例方能開考,未達1:3比例的崗位是否開考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研究并報縣人事領導小組決定。凡報名對象需提交兩張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根據物價部門審核,每個考生應繳納報名費 120元。其中:筆試考務費100元,數碼照相費20元。筆試后進入其他程序所需繳納的費用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按《綜合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的比例折合成筆試總成績。《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及其他公共基礎知識。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考試時間:2011年7月29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于7月25日前在縣教育局領取。
(三)體檢
按報考該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總成績及專業知識成績都相同但名額不超過招聘崗位職數的全部確定為體檢對象;筆試總成績及專業知識成績都相同但名額超過招聘崗位職數的,最后相同的則通過復試的方式來確定體檢對象,復試內容為《專業知識》。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從同類下一名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體檢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共同組織。
(四)考核
體檢合格的人員為考核對象,考核合格人員擬為聘用對象。若考核出現不合格的,則按體檢遞補的辦法依次對遞補對象進行體檢和考核。
(五)聘用
筆試、體檢、考核的結果和確定的擬聘對象,分別按程序向社會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再進入下個程序。擬聘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按州辦發〔2005〕27號文件的規定按程序辦理相關的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首次就業的人員需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首次聘用人員)登記表》,報州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四、本招聘簡章由縣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崗位一覽表見附件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保靖縣人社局 7728127
保靖縣教育局 7720891
保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保 靖 縣 教育 局
二0一一年 七 月 十 日
2011年保靖縣公開招聘中學、幼兒教師崗位一覽表
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最低學歷要求 |
年齡 |
招聘范圍 |
是否面試 |
其他條件 |
中學政治教師 |
1 |
政治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政治教師資格 |
中學歷史教師 |
1 |
歷史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歷史教師資格 |
中學地理教師 |
1 |
地理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地理教師資格 |
中學物理教師 |
1 |
物理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物理教師資格 |
中學化學教師 |
1 |
化學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化學教師資格 |
中學計算機教師 |
1 |
計算機技術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信息和教育技術教師資格 |
中學美術教師 |
2 |
美術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美術教師資格 |
中學音樂教師 |
2 |
音樂及相關專業 |
本科 |
30歲以下 |
面向全州 |
否 |
具備中學音樂教師資格 |
幼兒教師 |
10 |
幼兒教育及相關專業 |
大專 |
30歲以下 |
面向全縣 |
否 |
具備幼兒教師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