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花垣縣教育局2011招聘68名農村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州人社發[2011]39號文件規定,經研究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68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具備教師資格證;
3、常駐戶口在花垣縣,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4、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應聘幼兒教師的年齡應在28周歲以下(1982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應聘其他職位的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職位、職數及相關要求(見附表)
三、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培訓、聘用等步驟,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18日—7月20日
2、報名地點:花垣縣教育局
3、報名要求:①花垣籍應屆和往屆畢業生以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準,其他人員戶籍以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為準,服務期滿后仍在我縣服務的西部志愿者可以報名。②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三張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在職人員報考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③2011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學校準許畢業的證明進行報名,但進入聘用審批時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④每個考生限報一個職位。⑤根據物價部門審核,每個考生應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數碼照相費20元,報名信息卡3元,共計123元。筆試后進入其他程序所需費用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前,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對每個職位的報名人數和資格進行審核。每個職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1:3的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比例的,由縣人社局商縣教育局決定是否調整比例或招聘計劃。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100分。《綜合知識》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等內容。筆試總成績按《綜合知識》占20%,《專業知識》占80%的比例合成。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考試時間:2011年7月29日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于7月26日前到報名點領取。
(三)面試
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數與報考該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音、體、美、信息技術四個職位面試方式為按專業方向綜合測試發展潛質,其他職位面試方式為試教。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占70%、面試成績占3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考核
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核對象。如考核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體檢遞補的辦法進行體檢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予以公示。
(六)公示
擬聘用對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
(七)培訓
擬聘用對象,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另行通知。
(八)聘用
擬聘用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州辦發〔2005〕27號文件的規定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首次就業的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簡章由花垣縣教育局、花垣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花垣縣教育局:7221403 7223071
花垣縣人社局:7223908 7223727
花垣縣教育局
花垣縣人社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