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2016年中小學新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6年中小學新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招聘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國家免費師范生引進
由個人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縣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資料審核及面試體檢合格者予以引進,引進后根據教學需要,安排在城區中學任教,名額10人。
二、師范定向生招錄
(一)定向及名額
2013年縣選拔培養的14名三年制幼兒師范定向生,錄用13-14名。
(二)筆試
由縣派出工作組組織筆試,筆試為閉卷形式。
1.筆試分值為總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學能力20分、專業文化80分。
2.筆試內容以現行所學專業內容為主。
(三)體檢
與全省統一招考教師一同進行體檢。
(四)聘用
1.按筆試成績排名,最后一名且不及格者,不錄用。
2.體檢不合格者、未按時取得畢業證書或教師資格證書者,不聘用。
3.在校表現不合格(以培養學校鑒定為準)、在校受過記過以上處分者不聘用。
4.報經批準后,按合同協議分配至鄉鎮公立幼兒園或農村學校附設幼兒園任教,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教師;考核不合格者,則延長試用期一年或予以辭退。
三、外地任教教師選調
(一)條件及名額
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石城籍(或配偶為石城籍)外地在編在崗教師;小學達專科學歷、初中達本科學歷、高中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在省重點中學(含特色高中)任教,均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小學(含幼兒園)、中學各6名,共12名(特別說明:含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特崗教師)。
(二)報名
2016年7月2-3日憑報考信息表(報名前在石城教育網http://scjyw.gov.cn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內容齊全真實)、個人戶籍、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個人簡歷、工作所在地縣級同意報考證明等到石城縣教育局報名;報名時間截止到7月3日下午16:00時,逾期不再補報。
(三)面試
不參加筆試,與全省統一招考教師一同進行面試。
(四)體檢
與全省統一招考教師一同進行體檢。
(五)選調
根據我縣學科需求按面試分從高到低確定擬選調名單;若屬省級師范院校師范專業二本及以上畢業生,面試合格則優先選調;選調時查驗其檔案、編制證等。
(六)聘用
報經批準后按規定辦理好調動手續,高中教師分配至城區中學任教,其他分配到農村學校任教,若任教學校無相應崗位職稱聘用指標,則須低套崗位職稱工資;若出現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好調動手續,無法回縣任教情況,產生的空額可根據教學實際需要,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全省統一公開招聘
(一)招聘名額及學科
我縣報省公開招聘名額為215名(其中特崗100名),具體學科及報考條件以省公告為準。
(二)報名
按規定時間和要求登陸江西省相關網站報名。
(三)筆試
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考試。
(四)資格審查
1.審查對象為省確定的入闈面試人員。
2.審查時間根據省工作進度另定。
3.審查要求按省規定及公示的學科崗位具體要求條件進行,請各考生憑面試信息表(在石城教育網http://scjyw.gov.cn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內容齊全真實)、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規定的證明)到縣教育局一樓參加資格審查。
(五)面試
由縣統一組織。
1.對象為資格審查合格的省確定的入闈面試人員。
2.時間及地點另定。
3.面試方式為說課,每位考生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當場公布面試成績。說課總分為100分。其中幼教、音、體、美、計及職校相關專業面試內容為說課與技能操作,說課與技能操作各占50%,總分100分。面試實施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六)體檢
1.從資格審查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總成績(筆試與面試成績比例折算按省定標準執行)從高到低,按各類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2.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規定執行,出現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聘用
1.體檢及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擬聘對象,并公示一周,無異議者,確定為聘用對象。
2.經縣批準后,聘用對象按照總成績(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從高到低順序選擇任教學校。報到后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3.特崗老師按省、市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其他教師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教師;考核不合格者,則延長試用期一年或予以辭退。
五、組織領導
成立石城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縣分管人事工作領導任組長,縣分管教育工作領導任副組長,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編委辦主要領導及縣教育局分管人事工作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教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具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相關程序和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確保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二)招聘工作由縣教育局牽頭,縣人社、財政、編辦等部門全程參與并監督指導。
(三)不收取考生報名費,招聘所需工作經費由縣財政據實核撥。
(四)本方案解釋權在石城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及具體安排將根據工作進度隨時在石城教育網http://scjyw.gov.cn上公布。
石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2016年5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