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切實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根據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贛教發[2016]2號)和《江西省2016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江西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等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職數:130名
1.納入2016年全省中小學教師統一招聘50名。
(1)高中教師7名:其中上猶中學1名(生物);上猶三中6名(語文1名,數學2名,物理2名,英語1名)。
(2)縣職業中專教師2名(會計1名,計算機1名)。
(3)小學教師36名(全部要求上猶籍),其中語文10名(男、女各5名),數學10名(男、女各5名),英語8名,音樂2名,體育2名,美術2名,計算機2名。
(4)城區幼兒園教師1名。
(5)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專業教師4名。
2.納入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80名。
(1)初中教師25名,其中語文4名,數學4名,英語2名,地理2名,物理2名,化學3名,生物1名,體育3名,美術2名,計算機1名,音樂1名。
(2)小學教師55名,其中語文25名,數學30名。
二、招聘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競爭。
2.凡進必考,擇優招聘。
三、招聘條件
(一)納入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崗位條件
按《江西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規定的條件執行。
(二)納入2016年全省中小學教師統一招聘崗位條件
1.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服從分配。
2.學歷條件
①高中教師:報考上猶中學、上猶三中教師職位,要求具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應、歷屆本科或以上學歷;報考縣職業中專會計教師,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會計類專業應、歷屆本科或以上學歷,報考縣職業中專計算機教師職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計算機類專業應、歷屆本科或以上學歷。
②小學教師:報考小學教師職位,要求具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應、歷屆專科或以上學歷。
③幼兒園教師:報考城區幼兒園教師職位,要求具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專業應、歷屆專科或以上學歷。
④特殊教育教師:報考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職位,具有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特殊教育專業應、歷屆專科或以上學歷。
2.教師資格證條件
報考上猶中學、上猶三中教師職位,要求取得與所報考崗位學科相符的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教師職位,要求取得與所報考崗位學科相符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縣城區幼兒園教師職位,要求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報考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職位,要求取得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縣職業中專會計和計算機教師職位,對教師資格證條件不作要求。
3.年齡條件
要求所有報考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戶籍條件
報考小學教師職位,全部要求上猶籍。其余職位不限制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視為上猶籍:①本人戶口關系現在上猶縣達一周年以上;②本人參加高考(中考)時戶口關系在上猶;③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關系現在上猶達一周年以上;④報考者夫妻一方的戶口關系現在上猶縣達一周年以上或參加高考(中考)時戶口關系在上猶,另一方可視為上猶籍。戶口關系認定時間截止2016年4月15日。
5.性別條件
對小學語文和小學數學教師招聘崗位分別設置男女崗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10名(男、女各5名),小學數學教師崗位10名(男、女各5名)。對其他學科崗位不作性別要求。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者只可選報其中一個教師職位,報考職位填報后不得更改。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報名、筆試及網上調劑等
由省有關部門在網上發布招聘公告,上猶縣人民政府網站和上猶新聞網同時予以轉載。考生報名、筆試及網上調劑等具體事項,均按省有關部門發布的招聘公告精神執行。
(二)對報考特崗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2016年4月21日10:00至4月26日18:00,由縣教育局對照特崗教師招聘條件,在網上對報考本縣特崗教師的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
(三)組織入闈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復審
1.時間:2016年7月6日—7月7日
2.地點:上猶縣教育局(上猶縣文體中心三樓西側)
3.程序:
①由縣師資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猶縣人民政府網和上猶新聞網發布入闈面試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公告,告知入闈面試人員持規定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審查合格后準予參加面試。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有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②對暫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的2016屆高校畢業生,應持有統一格式(下載附件2)的由所在畢業高校開具的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及師范類專業證明原件,待畢業后再提供相關證件交縣教育局驗審。2016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持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即通過了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環節考試測試)。在職在編教師還須提供原單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的證明,如不能提供,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③因資格復審未通過,產生的面試人員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招聘公告的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④經資格復審確定的面試人員名單,在上猶縣人民政府網和上猶新聞網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