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成績計算方式為:
1.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成績+政策性加分
2.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
2.筆試時間:2016年6月4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開考比例: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經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寬至1:2。崗位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6年5 月10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已繳費但招聘職位被取消的應聘者,可于2016年6月3日17:00(節假日及周末除外)前憑本人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四川省“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以及參加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城鄉基層項目的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報名及繳費成功后至2016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內向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聯系電話:028-89741026)遞交下列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政策規定加分(已按規定享受過招錄優惠政策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服務所在區(市)縣具有大學生志愿者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蓋章的證明材料(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結果、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服務協議、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伍(復員)證書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者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5.筆試時需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6年6月下旬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7.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原件校驗(資格復審)
1.原件校驗通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面試開考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原件校驗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須提供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并交驗應聘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編在崗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相關材料。原件校驗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
3.原件校驗要求:原件校驗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說課。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為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急需緊缺崗位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4.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四)總成績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進行加試,按加試后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七、體檢
依據招聘職位及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規定。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二)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考核
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核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
九、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一)按照“縣管校用”相關政策規定,公開招聘的中小學教師由市教育局下屬教管中心根據各學校的學科需求統籌安排工作崗位(招聘單位明確為職業中學、兩河小學、駕虹小學、虹口小學、向峨小學、龍池小學、特殊教育學校的除外)。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后,在首次聘用單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十、咨詢及監督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都江堰市紀委駐人社局紀檢組 (028)87157130
咨詢電話: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6
附件:2016年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