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衛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海寧市健康教育所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2號樓1樓(海州東路548號)。
二、招聘計劃
海寧市健康教育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名。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及應用、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專業畢業。
(三)年齡18~35周歲(1980年4月16日至1998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四)戶籍不限。
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的,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一)初審:應聘人員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
報名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二)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 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二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面試采用“試講+提問”的方法進行,“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體檢、考察: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相應崗位不再遞補。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016807;
監督電話:0573-87072251、0573-87017381
海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www.wsj.haining.gov.cn/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海寧市健康教育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