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資格復審
州人社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崗位規定的面試比例,按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范圍為本公告發布范圍,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考生根據網上發布的通知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內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在同崗位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為該崗位面試對象,最終確定的面試對象名單在州人社局網站予以公布。
2.面試組織實施
具體面試工作按《恩施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恩施州人社發〔2013〕65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度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發〔2016〕8號)文件規定執行。考生根據各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方式可以采取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等形式進行。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如有另外增加體檢項目的,行業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考核。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黨委(黨組)對考生考核情況進行研究,確定擬聘對象,并將研究決定結果報同級人社部門。
(六)聘用資格備案。人社部門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呈報的擬聘對象進行全面審查,并將擬聘對象資格、成績及面試考核情況在本公告發布范圍內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核準其聘用資格并予備案。
四、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一)有關資格條件的說明:
1.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報考崗位年齡限制。
2.崗位所設專業名稱參照《湖北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請考生對照目錄報考,下載地址:http://www.eszrsj.gov.cn/2016/0308/197540.shtml。
3."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從事某項專業工作滿2周年及以上。時間計算至2016年5月21日止,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作為報考崗位專業工作經歷。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專業工作經歷的,考生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崗位專業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文本格式見附件4))。
4.報名所需學歷、資格證明材料須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6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二)筆試結束由州人社局統一組織劃定并公布筆試合格最低分數線。考生6月10日以后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1.本次招聘考試筆試《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滿分均為150分。兩科卷面成績取平均分并按百分制折算后為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按百分制,占總成績6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2×(2/3)]×40%+面試成績×60%)。
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時,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2.根據《湖北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鄂政發〔2011〕84號)規定,本次招考繼續對服務期滿2年(時間計算至2016年7月31日)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三支一扶"、"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大學生自愿服務西部計劃")實行筆試成績加5分的政策(該類考生總成績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2×(2/3)+5]×40%+面試成績×60%))。"三項目"人員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申請享受加分的人員,必須填寫《恩施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交恩施州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與人才流動調配科(恩施市舞陽大街一巷21號州人社局215房間)登記。逾期不提交者,視作放棄加分資格。取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的,提供合格證書原件,申請表可不再蓋章,否則須經服務單位及管理部門逐級確認蓋章。
(四)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原則上按報名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不低于3:1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3:1的,按比例核減或者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少數特殊專業崗位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經主管部門或縣市人社局審核,報經州人社局同意,可以開考,但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需達到劃定的最低合格分數線,且總成績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聘用上崗。
(五)建立候聘人員制度。將招聘崗位進入面試而未被聘用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庫,作為候聘人選,在2016年12月31日以前保留候聘資格。如其報考的崗位出現空缺,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員的,可報人社部門同意,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對候聘人員組織體檢、考核,在人社部門和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公示,并報州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六)聘用及待遇。本次公開考試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一律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政策咨詢電話: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22869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縣人社局:0718-3223557
巴東縣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縣人社局:0718-5822005
咸豐縣人社局:0718-6831101
來鳳縣人社局:0718-6287831
鶴峰縣人社局:0718-5281578
網絡支持電話:0718-8235876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1:2016年恩施州事業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rar
附件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