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峰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婁底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的實施細則》(婁人社發〔2014〕68號)的規定,經縣委、縣政府、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同意,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0名,特予公告。
一、招聘對象、條件、崗位、名額及方式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均可報名參考。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崗位相符;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和名額及要求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雙峰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表》。
(四)招聘方式
采用現場招聘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均設在報名地點)。
二、招聘步驟
(一)發布招聘公告:在湖南人才網、婁底市人社網、雙峰縣人民政府網、雙峰縣人社網、雙峰縣教育網等網站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自招聘信息發布之日起至報名開始日止不少于7個工作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擬聘人員名單均須在湖南人才網、雙峰縣人社網站上公示。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6年4月 20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湖南省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地址: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湖南人才市場一樓人事人才公共服務大廳)
咨詢電話:0731-85063044、85063708; 0738-6821229
3、資格審查:
①所有報考人員必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和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
②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報考人員憑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且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獲得符合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未獲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③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沒獲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必須在聘用試用期內獲得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④報考者是國家正式工作人員的,必須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的有效證明,否則,不予報名。本縣在編教師和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名。
⑤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須與報考崗位所需專業相符。
(三)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
1、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筆試成績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對應學科湖南省2015年現行教材,不指定考試指導用書。
3、每人只許報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每崗位開考比例:招聘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則該崗位不開考并核減招聘計劃數;對特殊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需降低開考比例的,須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能開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