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高等院校)負責實施。
經筆試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和免筆試類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及審查相關事項見網站公告。資格審查時須提交的材料見附件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以及未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因放棄資格審查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親自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上簽名。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六、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統一指導下,分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高等院校)組織實施。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崗位適應能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根據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面試采用專業測試、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應按規定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相關事項見網站公告。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5︰5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免筆試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濱州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需進行體能素質測評,詳見附件2)。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考察范圍資格。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若仍相同的,則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總成績相同的人員進行面試,并以重新面試成績排序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七、考察體檢
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根據實際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和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要查閱應聘人員本人檔案。主要側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因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zhrss.gov.cn)、濱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bzrsks.gov.cn)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0543-3162890,3162280
網上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
濱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0543-3368333
崗位條件咨詢各招聘單位(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1。
咨詢時間: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中共濱州市委組織部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