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加強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意見》(魯人社發〔2013〕13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和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經濱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為我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85名教師。制定本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2015年惠民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
二、招聘條件和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行為。
2、尚未在惠民縣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就業。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山東省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濱州市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5、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受戶籍和年齡限制。
6、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我省招募或選派在濱州市服務或生源地為濱州市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惠民縣戶籍或在惠民縣入伍的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生士兵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7、招聘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5年6月16日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5年6月16日8:30-6月18日17:30。
查詢、繳費時間:2015年6月17日8:30-6月19日17:30。
(二)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請登錄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站())選擇“教師招考報名入口”查閱有關信息,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信息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惠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報考有專業要求崗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上的專業全稱為準),必須完全符合本簡章崗位表“專業要求”一欄中列出的專業。如果畢業證書所列專業不止一個,只要其中一個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完全相一致就允許報名。
(三)網上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者補充。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四)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錄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務于2015年6月19日17:30前登錄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繳費成功后打印《惠民縣2015年教師招聘報名信息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在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站公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 2015年6月19日17:30前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惠民縣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惠民縣城鼓樓街39號)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顯示報名成功的《報名信息表》及以下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有效期內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農村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減少的計劃依次增加到報名人數和招考人數比例最高的學段學科。如定向招聘崗位核減時,則核減的崗位增加到相應學段學科的非定向招聘崗位中。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不辦理改報手續的,視為放棄。
四、筆試
筆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筆試內容:鎮(街道)初中、鎮(街道)小學崗位的筆試內容均為相應學科高中教材;學前教育崗位的筆試內容為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職業學校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各專業科的相關知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考生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如身份證丟失,考生可憑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
為保證新進教師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結束后,在合格分數線內,同一學科學段招聘計劃低于10人(含10人)的,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多于10人的,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筆試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筆試成績、進入現場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現場資格審查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等有關事項均在惠民縣教育信息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除出具:《惠民縣2015年教師招考報名信息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和兩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外,還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已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鑒證或派遣就業的,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證明信須加蓋單位公章且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出具人簽字。如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信確有困難的,在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前2天提供),以上人員的學歷學位證和戶口簿須在2015年6月16日前取得。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交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須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相關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東計劃”的畢業生需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組織部門選派的到村任職大學生需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應征入伍批準書、退伍證,退役時間以退伍證簽發時間為準。
以上材料均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在現場資格審查后退還報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