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梧州市中小學(幼兒園) 教師公開招聘簡章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桂政發〔2014〕10號)精神,及時補充我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加快教師隊伍建設的步伐,根據自治區教育廳等3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2016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號)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校(幼兒園)教師187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范圍
招聘范圍為梧州市市直、各縣(市、區)教育局主管的公辦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及特殊教育學校,下同)教師,不包括以上學校管理和工勤崗位人員。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獲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二)招聘對象須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所學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
(三)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四)對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含招聘在崗代課人員專設崗位),專業對口,并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是否免筆試。如確有需要,可由招聘單位商主管部門增設篩選程序。
(五)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招聘條件:2003年6月30日前經縣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并經核定、公示、備案且2016年12月31日止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在崗代課人員,可報名參加專設教師崗位的招聘考試。具體招聘對象范圍詳見《2016年梧州市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人員計劃表》。
在崗代課人員還需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代課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任教證明、縣級以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材料以及其他相關證明。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相關證明材料須在報名結束(4月7日)前提供并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才能報名考試。
(六)招聘條件有時間限制的,計算截止日期以2016年3月31日為界,如:35周歲以下,為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如有戶籍條件限制的,入戶登記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24:00時以前。
(八)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其報名。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上傳本人當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應聘信息準確性負責。有關《考試大綱》可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二)報名時間
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
資格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招聘單位依據本簡章規定資格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在兩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不得再修改個人資料,并不得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特別注意是否有年齡、職稱要求,是否有工作經歷要求,是否有戶籍限制等),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所有責任均由應聘人員自負。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從而導致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8日17:30。
(三)交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應于4月9日17:30前通過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支付考試費。考試費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定標準收費:考試費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報名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處理。
已交考試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16年5月7日—5月15日(上班時間上午9:00—11:30時,下午15:00—17:00時)到梧州市招生考試院(四樓),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報名表領取收費收據(不領取收費收據不影響應聘人員參加考試)。
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不能少于1:3。已通過資格審查且報名繳費成功,對招聘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確因工作急需補缺的,由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在繳費結束后2天內(2016年4月10日-4月11日)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能開考;確實不能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可于4月12日9:00至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將于2016年4月11日24:00前通知應聘人員重新申報應聘崗位,應聘人員應在4月12日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平臺查看報考成功與否的情況,以免錯失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于4月15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一退費。
在崗代課人員報考專設教師崗位,根據有關規定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四)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打印
應聘人員繳費報名成功后,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及報名登記表打印時間:2016年5月7日8:00—5月14日24:00。
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是應聘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