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科目:專業知識、教育綜合知識。
2.筆試時間: 全省統一為2016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2016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見福建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eeafj.cn/)。
六、面試
1.小學、初級中學、特殊教育教師崗位分學科根據筆試成績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體檢考核對象,不再進行面試。
2.永定一中、幼兒教師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以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內容、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七、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
小學、初級中學、特殊教育教師崗位分學科根據筆試成績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體檢對象,確定為體檢對象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數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確定;永定一中、幼兒教師崗位根據筆試和面試的考試總成績按 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體檢對象,確定為體檢對象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數的,則取第一學歷高者為體檢對象,學歷仍相同,則取年齡小者為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資格,并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體檢標準:福建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其補充規定。
3.體檢的組織:體檢由永定區教育局統一組織。
4.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永定區教育局負責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按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
考核對象須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到永定區教育局辦理調檔手續,并在發出調檔函后15天內將個人人事檔案轉到,逾期檔案未轉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考核資格。
(三)錄聘辦法:分學科按1:1比例根據成績由高到低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按填報志愿確定學校,成績相同的,按第一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按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本人放棄擬聘資格的,按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員。
(四)確定人選:根據成績和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永定區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1.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相關職位擬招聘人選,按有關規定辦理畢業生就業或調配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書。
2.錄聘人選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的,應先解除原合同,否則不得辦理聘用和調配手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八、受聘人員的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人員為財政核撥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經教育局提出用編申請,由機構編制部門核準后統一辦理入編手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試用期),聘用期內不得流動。
2.工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標準確定,享受與本單位同條件人員相同待遇。
3.僑榮職業中專學校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已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須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永定一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高校免費師范畢業生的高中語文、高中數學、高中化學三個職位不參加全省統一筆試,專項公開招聘,具體招聘辦法另行制定。
(二)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必須達到1:1.2及以上的比例,否則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幼兒園招聘對象面試成績須達及格及以上,方可錄聘,不及格者不予錄聘。
(三)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往屆生為2016年3月24日,2016屆師范類畢業生為2016年7月31日。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名。
(六)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錄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七)資格復核事項、面試方案、面試成績、體檢要求及擬聘人員名單等均在永定區教育局網站(www.ydxedu.com)公布,請自行查詢。
(八)面試、體檢、考核等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監督電話:龍巖市永定區教育局紀檢組(0597) 5558619
龍巖市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597) 3256523
(九)本公告由龍巖市永定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597)5832369。
龍巖市永定區教育局 龍巖市永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龍巖市永定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