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小學面試分片段教學和現場考察兩部分。片段教學從招聘崗位現行教材中隨機抽取一篇課文,當場備課后進行片斷教學;現場考察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處理疑難問題等能力,采用現場答辯、測試等方式進行。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教師還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幼兒教師面試分現場考察和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幼兒教師的彈琴、唱歌、跳舞、繪畫能力)兩部分。
②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百分制)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同一崗位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高校免費師范畢業生報考時,參加全省統一筆試的畢業生仍按筆試成績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與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高校免費師范畢業生一并參加面試;免筆試人員面試合格則優先錄用,并占該專業招聘總名額)。進入面試人選待省統一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在建寧教育信息網公示(網址:www.fjjnjy.com.cn),不再另行通知。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服務社區”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后計入面試人選的確定。以上人員請于2016年4月20日前將戶口簿及有關證明書面材料原件、復印件交建寧縣教育局人事股,逾期視為不作加分處理。
③面試時間。初定2016年5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屆時參加面試人選應攜帶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若有關證件還未辦理者,應提供由學校出具的相應證明書面材料)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到建寧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到并進行報考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處理。
5.招聘總成績的計算
①教師招聘總成績以100分計算,筆試占總成績50%,面試占總成績50%(其中:片斷教學占60%,現場考察占40%)。
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服務社區”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即:招聘總成績=(筆試成績+5分)×50%+面試成績×50%。
五、聘用及報到
1.按合成后的招聘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從高至低排序,并根據計劃招聘學科人數1:1比例確定錄聘人選。
2.擬聘用人員崗位確定,按同學科擬聘用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公開選擇應聘學校崗位(免試對象面試合格者優先)。因各種原因,招聘崗位有剩余名額的,屆時根據具體情況再進行補充招聘。
3.具有碩士學位人員、教育部直屬高校免費師范畢業生經縣教育局組織面試考核后,且成績合格的,若報考同一學科同等條件僅有1人,即直接錄聘;若同等條件報考人數多于學科招聘計劃人數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擇優直接錄聘(占相應招聘崗位人數)。
4.經考試、考核、政審、體檢合格后確定的擬聘人員由縣教育局負責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天,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應與聘用單位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規定時間內未與縣教育局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5.擬聘人員到聘用單位正式報到后,由縣教育局報縣委編辦、縣公務員局確認后為正式聘用人員,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
6.被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期滿五年(含試用期)后方可參加異地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或申請調離我縣(不含對本市級以上上級機關單位因工作需要選調或通過本市級及以上上級機關單位遴選考錄、公開考錄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申請工作調動),否則,其人事檔案五年內不予轉遞。若乙方單方面違約解聘的,其人事檔案也必須達到服務期滿五年后,方可轉遞。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
為確保整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縣教育局、縣公務員局成立建寧縣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同時,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由縣紀委、縣教育局紀檢監察部門和縣人事主管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98-3982283(縣紀委辦公室),0598-3967765(縣公務員局),0598-3982381(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招聘咨詢電話:0598-3982191、0598-3980030(建寧縣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建寧縣2016年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
建寧縣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