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北京師范大學專場)公告
沈陽市將于2016年3月22日赴北京師范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會。本次招聘計劃為23人,如有變化,以工作現場發布為準。
一、招聘對象與范圍
計劃面向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教育部直屬的師范院校招聘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本科及本科以上)。應聘學生要具備以下條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應聘崗位的專業條件,所學專業與申報學科對口。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和身體條件。
4.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本科及本科以上)。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并且教師資格證種類和任教學科均與申報學科對口。
6.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小學崗位須取得小學或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須取得初中或高中教師資格證;高中崗位須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
7.滿足具體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8.2016年9月1日前,簽約到區縣(市)教育局所屬學校的畢業生,到簽約單位所屬區縣(市)教育局報到,并參加由區縣(市)教育局組織的體檢;簽約到市直屬單位和市直屬學校的畢業生,到市教育局畢業辦報到,并參加由市教育局畢業辦組織的體檢。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與簽約學生簽訂聘用合同書。體檢不合格的,則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
二、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為沈陽市公辦高中、初中、小學。
三、招聘辦法
在同學投遞簡歷后,按比例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與試講等環節,招聘優秀教師。
四、應聘須知
1.應聘者需攜帶:
(1)本人身份證;
(2)本人學生證;
(3)個人簡歷(須提供應聘者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已經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復印件,研究生還須提供兩證(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4)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
2.投遞簡歷時,必須在網絡專題中自行下載打印《2016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并由院系加蓋公章,一式兩份(一份隨簡歷上交評審組,另一份須在簽約時與協議書一起上交用人單位)。評委將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按1:5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通過者將現場拿到筆試準考證。
3.筆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心理學、教育學、教育法規等知識。進入筆試人員須帶身份證、學生證、準考證(考生須準備0.5mm黑色中性筆)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與試講人員名單。
4.進入面試與試講人員必須自行下載打印《面試考核表》(在網絡專題下載)一式7份(復印有效),用0.5mm黑色中性筆自行填寫好應聘同學需填寫的部分,在面試與試講時遞交評委。
5.試講范圍為:高中學段的試講范圍為沈陽市現行高二教材,初中學段的試講范圍為沈陽市現行初二教材(其中,初中化學的試講范圍為高二化學教材),小學學段的試講范圍為沈陽市現行五年級教材。試講范圍將于試講前24小時在北京師范大學網絡專題中公布。
6.根據筆試和試講成績加權后,即:筆試成績×30%+試講成績×70%=總成績,以學科為單位,按照用人計劃的120%比例(逢小數進一)確定擬簽約學生范圍。
7.免費師范生若跨省就業需要交納違約金的,由畢業生自行承擔。
8.若畢業生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畢業生)須承擔違約責任。
9.對在報名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考生,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附件1:沈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北京師范大學專場)職位信息表.doc
附件2:沈陽市公開招聘教師(北京師范大學專場)日程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