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縣教育局
關于蓬安縣2015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擬聘用人員的公示
根據《蓬安縣2015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規定,現對蓬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冊見附件)及相關事項予以公示。
一、擬聘用人員確定: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期限: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5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在任一時間和環節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公示期間因棄權或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如在公示期間反映情況,請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監督舉報電話:0817-8622431(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0817-8621679(蓬安縣教育局監審股)。
三、復核確認
擬聘用人員于2016年3月 16日至3月17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將畢業證原件、教師資格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報考信息表及個人檔案(擬聘人員為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書)送蓬安縣人才交流中心復核。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蓬安縣2015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規定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和本次公招的規范性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及檔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棄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條件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四、選崗和辦理聘用手續
通過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于2016年 3月18日上午8:30到蓬安縣教育局根據報考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學校(崗位)。聘用學校在選崗結束后及時為所聘人員辦理聘用及上編等手續。
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注意事項
1、在公示期間所有擬聘用人員自行到蓬安縣人才交流中心開取調檔函,確保個人檔案在2016年3月16日前交到蓬安縣人才交流中心,按時參加復核確認。
2、復核確認時若個人檔案不齊或在職在編人員無解除聘用合同文書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考試。
附:蓬安縣2015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冊(請點擊下載)
蓬安縣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蓬安縣2015年12月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擬聘用人員名冊(請點擊下載).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