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基本情況、教育教學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績介紹等內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出具的應屆生證明);
(3)《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3張;
有相關限制條件的需提供:
(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屬文理一類專業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如確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來報名的,可以委托親屬前來報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報名確認。對報名對象所提交的材料當場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合格者發放準考證?h教育局人事科將在三個工作日對應聘對象進行資格復審,凡經復審條件不符合的應聘對象,取消報名及考試資格并電話告知。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5.考試
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滿分均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取得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或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自然淘汰。
(1)筆試。筆試為閉卷形式。測試內容為學段專業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90分鐘。
(2)面試。各崗位面試對象根據招聘計劃,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同一崗位招聘計劃與符合條件的參加面試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2,不足比例的該崗位計劃數相應核減或者取消。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遞補。面試為試講形式(模擬上課),小學內容為現用五年級教材,初中內容為現用八年級教材。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教學設計、把握教學內容、課堂教學組織的能力以及專業水平和素質、教師的基本素養和潛質等,時間為20分鐘。對報考信息技術、美術、體育、音樂學科的,還需進行術科測試,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專業技能。試講成績、術科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3)成績確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中有術科考試的,試講成績、術科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4)考試時間和地點。2016年3月26日~27日,地點另定。
6.體檢、考核。在按崗位劃定的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為序,高者優先)。如果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計劃招聘人數,招聘計劃數相應核減或取消。由教育局統一對擬確定錄用對象組織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體檢合格后,由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放棄體檢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擬聘用名單。對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對象,由縣教育局在嘉善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辦理擬聘用手續
對經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縣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后,應在2016年7月31日前憑檔案到嘉善縣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者檔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學校在2016年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04〕117號)文件的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六個月(若2016年度起嘉善縣實施教育人事綜合改革,則按改革要求實施聘任)。
七、招聘的其它事項
1.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 )第三十條規定: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2.如發現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過程中有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時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3.擬錄用對象為非師范類的,在兩年內(2018年12月31日前)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到之日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歷屆畢業生應在報名時當場提供),未如期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4.自公示之日起,應聘對象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5.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6.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2016年3月1日
2016年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教師招聘學科及人數分布一覽表(5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