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青少年宮2016年公開招聘舞蹈教師公告
普事聘公201607號
因普陀區青少年宮發展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參照區教育局教師招聘辦法,決定公開招聘舞蹈教師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舞蹈教師1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1986年2月24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音樂與舞蹈學類專業,戶籍不限。
(四)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前來應聘的,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應聘證明。
(五)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 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三、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形式,應聘人數應達到3人及以上,未達到3人的取消招聘。
(一)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16:00前,將《2016年普陀區青少年宮招聘舞蹈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發送到ptqsng@mail.ptec.gov.cn郵箱(主題及文件名:舞蹈+姓名)。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報名地點:普陀區青少年宮,地址:普陀區沈家門東河龍眼路81號3樓活動部(沈家門濱港路222號旁邊的樓梯上山)。
(3)報名攜帶:本人身份證、特長證明、戶籍證明(或家庭戶口簿)、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畢業證書(歷屆生持畢業證書;應屆生持學校統一制作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等與自薦材料中內容相關的證明件原件和復印件。
(三)現場確認
應聘人員在3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到普陀青少年宮確認參加考試,現場確認時現場報名者攜帶本人身份證,網上報名者攜帶現場報名者所規定的材料。
應聘人員要對所出具的各種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應聘。
四、考試
考試形式為舞蹈特長測試、面試和基本技能測試,舞蹈特長占40%,面試占20%,基本技能測試占40%。
考試時間:3月25日。舞蹈特長測試后,按成績從高到低以1:6的比例確定面試和基本技能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確定。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當總成績并列時,舞蹈特長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舞蹈特長成績相同的,基本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總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錄用。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標準。
應聘者放棄或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體檢、考察的視作本人放棄。本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普陀區青少年宮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并畢業生檔案轉到后,經審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
(二)公示結束,須參加一個月實習。
(三)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察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員須在2018年7月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2510。
辦理聘用手續的具體事項屆時另告。
七、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區青少年宮網站(http://pt.qsng.cn)。
(三)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ptec.gov.cn)。
其中,舟山市普陀區青少年宮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青少年宮負責解釋,聯系電話:13758001311,0580-3015454。
附件:《2016年普陀區青少年宮招聘舞蹈教師報名登記表》
舟山市普陀區青少年宮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