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順德區華僑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補充公告
(原公告沒有明確寫聯系人信息,請將本公告(不含附件)替換一下。謝謝)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府令第139號)和《2016年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方案》精神,現就2016年順德區華僑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教師,確保錄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對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已辦理暫緩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和2015年畢業生;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就業人員;社會在職人員(社會在職人員須具備干部身份)擇優招聘教師。區內公辦在編教師不得報考。
三、招聘計劃
2016年順德區華僑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學科)需求表:
崗位(學科) |
數學 |
歷史 |
生物 |
招聘人數 |
1 |
1 |
1 |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思想品德: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遵紀守法,樂于奉獻。
(二)教師資格: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屬于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的報考人員,確實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一經錄用,必須在引入后1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三)年齡: 40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符合區政府辦《印發佛山市順德區吸引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的通知》(順府辦發[2012]70號)條件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對口。
(五)職稱:社會在職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在8年以上的要求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六)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七)其他條件:
1.屬于2016年應屆畢業生,辦理了暫緩就業的2014年和2015年畢業生應聘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
(2)綜合考評成績(或學業成績)排名在年級畢業生總數前50%比例內或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8以上(需要提供院校的學籍成績表和有關證明)。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校內院、系的學生會(或團委)干部任職經歷者(需要提供院校的聘書或任職文件)。
(4)專業院校畢業并有特殊專長的優秀畢業生。專業院校是指音樂、美術、體育等方面的專門院校。
2.屬于社會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工作滿五年的,近五年曾獲得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優秀校長或教師榮譽稱號;工作不滿五年的,曾獲得鎮(街道)級以上(市屬、區屬學校工作的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師榮譽稱號。
(2)工作滿五年的,近五年曾獲得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電教站頒發的教育教學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的;工作不滿五年的,曾獲得鎮(街道)級以上(市屬、區屬學校工作的獲得校級以上)教育教學專項性比賽一等獎以上表彰獎勵。
(3)具有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者。
3.港澳大學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需提供國(境)外畢業證書、學歷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成績單、中國駐所留學國使(領)館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畢業的視為應屆畢業生(以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簽署日期為準,下同),2014年6月30日前畢業的視為社會在職人員。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25日至30日。采取網絡報名形式,應聘人員登錄http://zhaopin.sdedu.net,在網上選取招聘學校和崗位(學科)報名,并同時向我校遞交紙質應聘材料,網上實時顯示每個崗位(學科)的報名人數(具體報名辦法見附件2)。按照招聘條件,我校根據網上報名情況,對照應聘人員遞交的書面招聘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由我校通知進入面試環節。
(二)面試
我校完成資格審查后,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工作在2016年1月5日前完成。面試由區教育局指導,我校制定面試方案,向應聘人員公告后具體組織實施。
面試形式可采用說課(試教)、答辯、教師基本素質考查等形式,考察應聘對象的綜合能力。面試主要考察和測評應聘對象的基本教育素質(包括儀表儀態、教育理念、語言表達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等)和教育教學能力(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
我校分崗位(學科)成立7人以上(人數為單數)的教師招聘面試考核小組,考核小組成員一般由學校行政、學科組長、骨干教師代表和面試專家組成。
(三)筆試
在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對象中,根據個人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筆試人選數與招聘崗位數(2n+1):1的比例{即筆試人選數=(招聘崗位數×2)+1}推薦人員參加筆試。若出現個別崗位(學科)面試成績合格人數確實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的,則按面試成績合格實際人數推薦人員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人員名單、資料信息及面試成績由我校匯總后,上報區教育局,經報名資格復審確定合格后,由我校通知考生本人在順德教師招聘網站確認筆試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
筆試由區教育局組織,以閉卷形式進行。實行全區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統一閱卷。試卷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基本文化素養和相關教育法律法規等知識。筆試時間安排在2016年1月16日上午9:00時—11:00時。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區教育局按照不同類別的崗位分別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全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從高到低排序。
(四)筆試成績公布和復查
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在順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或向我校查詢。成績公布即日起3天內接受考生成績復查。需要成績復查的,由考生向我校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進行復查。
(五)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達到全區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應聘對象中,按面試占60%、筆試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總分。按綜合總分成績從高到低順序,與招聘職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綜合總分成績同分現象,則比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者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成績復查結束后的第二天在順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六)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結果的使用,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八)公示
經過考察同意聘用的擬錄用人員,在順德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九)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要求填寫并提交教師招聘審批紙質材料(詳見附件3),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報區委組織部審批,然后按常規辦理畢業生接收或干部人事調動手續,納入順德區公辦中小學校教育事業編制。學校實行聘用制,我校按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其中應屆畢業生試用期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最多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脫編手續。
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區教育局審查資料不合格的,自行放棄錄用的,所缺崗位人員,是否依次遞補,由我校研究提出意見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經錄用后自行放棄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再參加順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并按不誠信應聘記錄在案。
六、有關事項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可采取“綠色通道”制度,經面試且成績在競聘人員中排名居首的,可免招聘程序中的筆試環節,擇優錄用:
1.符合區政府辦《印發佛山市順德區吸引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的通知》(順府辦發[2012]70號)條件并經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的高層次人才。其中與我區中小學教育人才招聘較為密切的有以下三種高層次人才:
(1)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2)在國內“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的國家重點學科就讀,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大學生:①獲得本院(系)一等獎學金兩年以上的在讀生;②被評為學校優秀大學畢業生的畢業生。
2.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省特級教師、省優秀教師;參加全國教師教育教學競賽獲國家一等獎的,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健將級運動員證書,并且證書專業與學校招聘崗位要求一致的。
3.順德生源的國家免費師范畢業生。
七、工作紀律與監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教師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按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處理。
八、其他
本公告招聘條件中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數量或本級。
本公告解釋權歸佛山市順德區華僑中學。
通訊地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新城區德民路,
順德華僑中學辦公室
咨詢電話:(0757)22323116
聯系人:袁永恩
監督電話:(0757)22830252。
佛山市順德區華僑中學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