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審
資格初審以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報名材料為依據,初審結果于報名截止日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布。
(二)復審
考試前進行報考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按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必須提交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及內容
考試采用專業水平、工作能力綜合測評和結構化面試等考試方式。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1.專業水平、工作能力綜合測評。主要采取現場教學等試做試教方式考查應聘者的專業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課堂組織能力等。綜合測評成績滿分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在合格人選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合格人選不足3人時,合格人選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招聘崗位無合格人選時,則終止該崗位招聘計劃。
專業水平、工作能力綜合測評得分在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布。
2.結構化面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
結構化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另行通知。參加考試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及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和參加考試。
(三)考試成績計算
專業水平、工作能力綜合測評和結構化面試均達合格線的人員,其考試綜合成績=專業水平、工作能力綜合測評得分×40%+面試成績×60%。
專業水平、工作能力綜合測評和結構化面試,任何一個考試環節成績不達合格線的人員,視為不通過考試,不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七、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通過考試的人員為零,則終止該崗位招聘計劃。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根據《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幼兒園2015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計劃》“其他條件”中的優先錄聘條件、與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及《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規定嚴格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
九、公示
應聘人員通過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要求備齊辦理錄聘手續所需材料,交廣東省農業科學院人力資源部辦理錄聘審批手續。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交材料者,不再保留聘用資格,視為放棄聘用。
要求錄聘人員應在完成報到手續后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如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則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工作經歷等(不含年齡)時間界限計算至報名截止日期。
(二)關于遞補的說明。因面試人選出現空缺、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結果影響或者個人放棄聘用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考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
(三)應聘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考試,或考試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考試期間嚴格執行考場紀律,發現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試成績。
(四)應聘人員如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訂的聘用協議無效。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六)聯系方式
1.招聘咨詢電話: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人力資源部020-87503356,87596239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幼兒園020-87597317
2.監督投訴電話: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監察室020-85161331,87579116
3.招聘單位地址:
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街金穎路20號
附件:1、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幼兒園2015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計劃.doc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doc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
2015年12月21日
1、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幼兒園2015年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計劃.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