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南沙區欖核鎮教育指導中心公開招聘2015學年公辦學校編外教師公告
結合廣州市南沙區欖核鎮公辦學校實際教學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教師。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招聘編制外教師26人,按勞動合同制管理,委托人才中介機構辦理入職手續及勞動關系等相關事項。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
4.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熱愛應聘崗位工作,能勝任所應聘崗位的工作;
5.無違紀違法行為。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檢查,以及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和錄用程序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0日至7月15日16時前。
2.網上報名。下載附件“2015學年欖核鎮公辦學校編外教師報名表”,填寫完整后發送至nansharencai@126.com。
(二)報名表篩選
各學校成立考核小組,分別對應聘人員報名表進行初審,按崗位的擬聘人數至少1:2的比例確定候選人名單。
(三)考核
考核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權重的40%。第二部分為試教,各項考核科目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權重的60%。考核時間由各學校考核小組負責開展,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學校考核小組通知為準。
考核時候選人需攜帶報名表原件、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職業資格證,職稱證,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確定擬聘人員
1.根據候選者考核總成績,按崗位的擬聘人數1:1,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2.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欖核鎮教育指導中心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辦理錄用手續
對確定擬聘用的教師,按《勞動合同法》相應的規定和程序,委托人才中介機構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和管理
1.工資福利待遇按學校現有編外教師規定執行,享受住房公積金及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社保待遇。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公告有關條款解釋權在南沙區欖核鎮教育指導中心。
聯系人:黎主任,聯系電話:84926806,13928827161。
附件1:2015學年欖核鎮公辦學校公開招聘編外教師職位需求表
廣州市南沙區欖核鎮教育指導中心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