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師北屯市教育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充實師市教育系統的師資力量,根據需求,擬公開招聘教師16名。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招聘對象及范圍見《十師北屯市教育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年滿35周歲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類推;
7.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學歷須是經國家、。▍^、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2.十師北屯市在編在崗教師及師市特崗教師;
3.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被取消資格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2015年十師北屯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由十師北屯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試講、體檢、考察、公示、聘用七個程序進行。
簡章查閱及下載地址:北屯市政府網站:www.bts.gov.cn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2015年12月10日—13日在十師北屯市人社局報名(北屯市行政服務中心西三樓B318),聯系人:崔振華,聯系電話:0906—3371646。
2.資格初審和繳費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和繳費。考生自行下載《十師北屯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填寫,報名時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及相關證件原件(所有資料均附復印件一份)、有教學經歷的請攜帶從事教學工作的證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和報名、筆試費用。無身份證者,須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證明。逾期不進行資格初審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按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40元。
3.考生在報名前應認真閱讀簡章有關要求和招聘崗位的各項條件,嚴格按招聘崗位的要求、條件如實報名,凡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條件以及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報考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數。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5.準考證領取。參加筆試人員于2015年12月15日(10:30—18:30)前往十師北屯市人社局(B333)領取。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以測試所報考科目的初中學業水平測試專業知識為主;美術和體育測試專業技能?忌宦墒褂脻h語答題,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定于2015年12月1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
(三)試講
試講工作由十師北屯市人社局、教育局統籌安排,試講時間為2015年12月17-18日。試講總分100分。
1.試講主要測試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包括儀表形象、語言表達、業務能力等綜合素質能力。
2.試講分小學和初中,科目及內容由招考領導小組在筆試時指定。
3.注意事項:試講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點集中。試講正式開始后到達的,取消試講資格。
總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筆試和試講成績得分率均需達到50%,否則不予錄取。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于2015年12月22日在規定的地點集中,由十師北屯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忌鷮w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十師北屯市人社局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體檢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的,在該職位參考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經考察后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的,可在該職位參考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六)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網上公示,時間為7天。
(七)聘用
對公示后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經審核批準后,按規定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擬聘人員一經公示,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均不再進行遞補。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三、監督及其它要求
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參加考錄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回避。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三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十師北屯市人社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十師北屯市人社局:0906—3371646
十師北屯市教育局:0906—3376740
監督電話:
十師北屯市紀委:0906—3370094
通訊地址:
新疆北屯市行政服務中心
十師北屯市人社局十師北屯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