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第一中學(高中部)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教師公告
為做好河源市第一中學(高中部)赴華南師范大學招聘教師工作,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河源市第一中學(高中部)位于河源市東環路,占地面積1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9.2萬平方米,2016年秋季計劃招生1200人。
二、招聘時間
2015年12月5日-6日(12月5日報名,12月6日考試),時間2天。
三、招聘地點
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四、招聘形式
市教育局牽頭,市人社局參與,赴華南師范大學舉行現場招聘會。
五、招聘崗位、崗位薪酬
(一)招聘崗位
(二)崗位職責
從事相關專業教育教學工作。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行國家、省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六、資格條件
(一)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七、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12月5日。
(二)報名地點: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報名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應聘人員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2016年度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在讀院校提供的在讀證明和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證件,2016年8月30日前須提供畢業證,否則不予錄用)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攜帶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上下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3.按省、市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發放《面試準考證》。
八、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方式和范圍
1.考試方式: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形式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試講占70%,答辯占30%。試講時間為10-15分鐘。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試順序號,然后按抽取的順序號進入備課室準備30分鐘,再進入面試室講課10-15分鐘,時間由考官掌握;答辯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2.考試范圍:河源市市直學校現行使用的高一年級教材(見附件1)。均在相應教材中命多道備選題(每道題為該教材中的一個課時的授課內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試室現場隨機抽取其中一道作為該學科的面試內容。
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督。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于12月6日在華南師范大學進行招聘面試。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憑《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三)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最終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按照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同一崗位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并與擬聘人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九、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教育局組織考生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十、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0762—3297399;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十一、其他
(一)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招聘職位最終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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