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試考核結束后,總成績當場公布。根據各學校各學科招聘人數,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若總成績相同,則相根據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高低確定簽約人選。若仍相同,則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簽約人選。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就業協議人員。
(四)體檢
體檢時間定于2016年7月8日之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簽訂就業協議人員在體檢前2天內將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長壽區教委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在此期間,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聯系方式發生變化請及時告知),對簽約后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者及經審核不符合招聘條件者,解除就業協議。資格復審合格后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組織統一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文件精神,結合本行業實際需求條件組織實施。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區人力社保局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出現空缺時,不予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會同用人單位以查閱檔案、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資格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六)公示
經考核合格者,由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在長壽政府門戶網、長壽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準考證號、考試考核成績、擬聘單位等。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區教委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人員花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工作1年后,按照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編辦、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44號)要求,應到農村學校支教服務2年。支教期間,仍享受派出學校原工資福利待遇。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教師,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負責解釋。
區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23-40661621
區教委聯系電話:023-40244495
長壽區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6年免費師范畢業生崗位及人數一覽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