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考核總成績現場公布,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擬簽訂協議人選,若考試考核最后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學歷、大學期間獎學金獲獎層次高低、擔任學生干部層次的順序優先確定擬簽訂協議人員。未形成競爭的招聘崗位(等額),考試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并須經招聘小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員票決同意通過,方可確定為簽訂協議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簽訂協議人選;
確定為擬簽訂協議的人選,若經確認自動放棄應聘資格的,其缺額在考試考核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做一次性遞補。
五、資格復審及體檢
(一)資格復審
與學校簽訂協議的應屆畢業生請于2016年7月8日當天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交縣教育委員會組織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個人檔案郵寄到墊江縣教育委員會檔案室,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委員會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二)體檢
經資格復審合格者,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委員會對其資格條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有工作單位者的工作實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公示相關信息請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djxrlsbj.gov.cn/)網站公布。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法規要求,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考核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委員會共同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公開招聘政策性強、涉及面寬,必須嚴格按照簡章規范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招考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相應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墊江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聯系人:
李亞琴(墊江縣人力社保局)電話:023-74616156、18723829165
冷文明(墊江縣教委)電話:023-74669348、13896603789
附件:
1.重慶市墊江縣教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016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