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宏興幼兒園系浙江省一級幼兒園,為加強幼兒教師隊伍建設,吸納優秀的幼教人才。根據《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嘉委辦[2007]60號文件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幼兒教師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1、嘉興市本級戶籍人員(以2012年3月29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2、嘉興市(含五縣市二區)生源的2012年應屆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幼兒教師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幼教事業,對幼兒有愛心;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責任心;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
(二)資格條件
1、2012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社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學前教育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幼兒園一級教師職稱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76年3月29日后出生),縣、區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29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報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29日—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嘉興市宏興幼兒園(嘉興市洪聲路66號)。
3.報名時所須提供材料:(1)學歷證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戶口簿、身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2)現所在幼兒園同意應聘證明;(3)《2012年嘉興市宏興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附后)一式二份(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并貼好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證件照。
以上所需復印件請在報名前自行復印。如委托他人代報,應提供代報者《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供和填寫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錄用資格。
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將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憑驗證有效的報名登記表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
1.筆試:考試時間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筆試為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文化基礎知識、教育教學理論和幼兒教育專業知識。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
2.面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采用備課、模擬上課、答辯、技能測試的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包括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以及教師的基本素質。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計算辦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三)體檢
體檢由嘉興市婦聯組織,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核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由嘉興市婦聯組織實施。如有考核不合格,在相應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市婦聯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六)聘用
擬聘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并與市宏興幼兒園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1年,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手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核、聘用等事宜將在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zjjxrs.gov.cn)、嘉興婦女網(http://sfl.jiaxing.gov.cn)和嘉興市宏興幼兒園網站(www.jxhxyey.com)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咨詢電話:0573-82097978 82093399
監督電話:0573-82521835 82228947
附件:
2012年嘉興市宏興幼兒園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登記表.doc |
嘉興市婦女聯合會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