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設專業知識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兒園的是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合卷)兩個科目,每科各占100分。
1、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考試范圍以現行高等師范院校、中師學校及現行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材為參考教材。
中專學校的專業考試科目以《昭通市2015年中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備注欄中明確的考試科目為準。
中學(含高中、職業高中、初中)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體育、美術、音樂、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小學設語文、數學、英語、美術、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心理學等8個學科。
幼兒園設幼兒教育1個學科。
2、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合卷)
中學的(含中專、高中、職高、初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中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范圍。
小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及《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范圍。
幼兒園的教育學、心理學、衛生學考試以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教育學考試大綱》、《心理學考試大綱》、《衛生學考試大綱》(適用于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者)為考試范圍。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縣區教育局統一負責組織實施,市縣區人社局、編辦派人指導,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1、報考各縣區崗位的面試工作由相應縣區教育局組織,報考市直學校崗位的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2、參加筆試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加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進入。達不到1:2比例的,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進入面試,但所設崗位數仍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一半的比例削減。各縣區教育局公示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3、考生最后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40%+面試成績×60%。
4、總成績出現相同時,由各縣區教育局組織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高分者獲勝。
(五)擬錄人員公示
1、確定擬錄人員
面試結束后,由各縣區公示考生總成績。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所設學科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同一學科最后一個崗位出現相同分數的,加考面試,面試分數高者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面試工作由設崗縣區教育局組織。
2、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由各縣區教育局組織進行,報考市直學校的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
若出現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由各市縣區教育局依次進行遞補。
3、考察
由各市縣區教育局和市直各學校組織進行,確保擬錄人員符合條件。
4、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各縣區教育局和市直各學校對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1、選崗
擬錄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由各設崗縣區教育局、人社局在當地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根據《昭通市2015年中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的崗位,分學科組織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確定擬錄(聘)人員名單。若有總成績相同排名的采取抽簽方式決定選崗先后順序。
2、辦理手續
崗位選定后,各縣區擬錄(聘)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由縣區教育局、人社局報送市教育局進行復審并簽署意見后,報市人社局按有關規定辦理錄(聘)用手續。市直學校擬聘人員名冊及相關材料由市教育局報送市人社局按有關規定審批,并按《昭通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辦理錄(聘)用合同手續。
六、加分政策
(一)原民辦教師或代課教師報考本人戶籍地或代課地所屬縣區崗位的,?萍捌湟陨蠈W歷的每滿1年教齡加3分(以學年計算),中師和幼兒師范學歷的每滿1年教齡加2分((以學年計算),加分最高分值為30分。
(二)對昭通市優秀運動員,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體局、昭通市教育局關于對優秀運動員就業升學給予政策性優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號文件)精神執行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計其中最高一項。
(三)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考試成績加5分,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考試成績加3分,資格審核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以上三項加分,若有并列加分項,只選擇最高一項給予加分,不累計加分。
七、其它事項
(一)凡已錄(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故不到學校報到者,取消錄(聘)用資格。已錄(聘)用人員必須在其聘用崗位服務5年以上。
(二)根據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每科收費50元,共計每位考生收取考試費用100元。
(三)2015年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昭通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5年9月17日
附件《昭通市2015年中專、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設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