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教育局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桐廬縣教育局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與杭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同步進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結合我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2年上半年桐廬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含2011年下半年參加全國統考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2.根據教育部規定,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縣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0、11日,各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辦理材料初審,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1)。 
    
    4月19、20日,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材料復審并接受申請。 
    3.各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后,由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初審,申請人務必自己到現場確認點上交申請材料。
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及認定的結果等事項,將通過桐廬教育信息網公告欄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
4.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場確認點咨詢或在桐廬教育信息網“網上辦事”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附件1: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附件2:轉載杭州市教育局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桐廬縣教育局    
附件1: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 (考生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場確認流程 
    (1)材料初審:4月10、11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隨帶相關材料(下附清單)至現場確認點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2)
    (3)材料復審、接受申請:4月19、20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繳納考試費用(隨帶補充材料)。 
    2.現場確認地點:桐廬縣教育局(迎春南路298號、縣政府綜合樓一樓)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二)、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攜帶資料
    1.非師范類畢業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5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2.師范類畢業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四、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及認定的結果等事項,將通過桐廬教育信息網公告欄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杭州教育城域網(網址www.hzedu.net)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
五、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六、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天。
七、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格為A4大小。
附件2:轉載杭州市教育局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對2012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 
    2.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含2011年下半年參加全國統考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3.根據教育部規定,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0、11日,各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辦理材料初審,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2)。 
    4月12、13日,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一組織體檢,具體時間由確認點通知。 
    4月19、20日,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材料復審并接受申請。 
    4.各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后,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初審,合格后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我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城域網(網址www.hzedu.net)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
    5.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場確認點咨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網“網上辦事”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附件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網絡報名現場確認點信息表 
        2: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附件下載>>>
                                                                                       杭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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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網絡報名現場確認點信息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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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定機構  | 
 現場確認點  | 
 現場確認點 地      址  | 
 聯系電話  | 
| 
 上城區教育局  | 
 上城區社區學院  | 
 上城區清泰街嚴衙弄7幢  | 
 87802200 87835717  | 
| 
 下城區教育局  | 
 下城區社區學院   | 
 下城區社區學院 鳳起路國都公寓18幢308室  | 
 28908812  | 
| 
 江干區教育局  | 
 江干區行政服務中心  | 
 錢潮路12號  | 
 87654136 86996395  | 
| 
 拱墅區教育局  | 
 拱墅區教師進修學校  | 
 湖墅南路460號倉基社區內  | 
 88907207  | 
| 
 西湖區教育局  | 
 西湖區行政服務中心  | 
 競舟路228號  | 
 87759380  | 
| 
 濱江區教育局  | 
 濱江區社區學院  | 
 濱江區長河街道江一村十區34-2  | 
 56691028  | 
| 
 蕭山區教育局  | 
 蕭山區教師進修學校  | 
 蕭山區育才路1268號  | 
 82755536  | 
| 
 余杭區教育局  | 
 余杭區教師進修學校  | 
 臨平城區東湖街道朝陽東路102號  | 
 86232729  | 
| 
 富陽市教育局  | 
 富陽市教育局  | 
 富陽市富春街道鸛山路21號  | 
 61771211 61700992  | 
| 
 臨安市教育局  | 
 臨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 
 臨安市錦城街道環城北路699號  | 
 63721938  | 
| 
 桐廬縣教育局  | 
 桐廬縣教育局  | 
 桐廬縣迎春南路298號 (桐廬縣政府綜合樓1樓)  | 
 64218511 64218512  | 
| 
 建德市教育局  | 
 建德市教育局  | 
 建德市教育局302室 新安江康樂路28號  | 
 64726675  | 
| 
 淳安縣教育局  | 
 淳安縣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 
 千島湖鎮爐峰路(實驗小學后面)  | 
 24818556  | 
附件2:201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網報結束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 (考生注意: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須點擊“提交”,系統將提示“注冊成功”,注冊完畢。) 
二、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 
    1.現場確認流程 
    (1)材料初審:4月10、11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隨帶相關材料(下附清單)至現場確認點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通知參加體檢。 
    (2)4月12、13日由確認點統一組織體檢,具體時間由確認點通知。 
    (3)材料復審、接受申請:4月19、20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繳納考試費用(隨帶補充材料)。 
    2.現場確認地點(詳見附件1) 
三、現場確認考生攜帶資料 
(一)、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二)、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攜帶資料
    1.非師范類畢業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教育學及心理學合格證書(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5年內有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6)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2.師范類畢業生: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復印);
    (2)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范生證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學的高等教育師范生須提供師范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復印自原件,并加蓋公章;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注冊提交成功后,重新登錄即可打印); 
    (5)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7)體檢表一份(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中下載)。 
四、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和領證通知等事項將通過杭州教育城域網(網址www.hzedu.net)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15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6月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城域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五、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項目(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六、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天。
七、所提供表格、復印材料紙張規格為A4大小。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2012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