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陽光小學公開招聘臨聘教師的通知
根據《龍崗區臨聘教師管理試行辦法》(深龍人通[2013]72號)精神,經區教育局批準,決定公開招聘相關學科臨聘教師8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臨聘教師招聘要嚴格執行《龍崗區臨聘教師管理試行辦法》相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方式選拔聘用臨聘教師。
二、招聘資格條件
1、新聘的臨聘教師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具備所聘崗位規定的學歷條件和專業技術資格,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考者所學專業須與招聘學科想符或報考者所取得的教師資格證的任教學科與招聘學科相符;
(4)身體條件和健康狀況應當與工作崗位相適應;
(5)取得與所聘崗位相應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6)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2、聘用未滿(截止至招聘公告發布之日)的我區公民辦學校教師(含公辦學校臨聘教師和民辦學校教師)不在招聘之列。
3、同等條件下深圳戶籍人員優先。
三、招聘職位和數量
招聘職位 |
招聘數量 |
其他相關要求 |
小學語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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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英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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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數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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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美術 |
1 |
四、招聘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
學校于2015年8月20日---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組織報名,地點在學校教科處(二樓),報名者須提供一份簡歷(附相關榮譽或獲獎證書等能證明教學教研業績的證書)、學歷證書及學歷驗證證明、教師資格證書、身份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并進行資格審查。
2、筆試、面試
時間: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開始
地點:陽光小學
先筆試,再通過抽簽方式確定應聘人員面試順序。
3、公布成績及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①2015年8月23日下午6:00后在校門口公示成績,入圍人員電話通知。
②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合成總成績,根據擬聘職位數量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4、辦理聘用手續
考試結束后,學校將考試成績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教育局和區人力資源局審核,經批準后,由學校按照《龍崗區臨聘教師管理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與臨聘教師辦理聘用手續。
龍崗區布吉街道陽光小學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