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形式和內容
考試形式:只進行筆試,實行閉卷考試。
筆試時間:2015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教育類的考所報職位相應的專業知識,總分150分;非教育類的考綜合知識,總分150分。
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成績計算
1、若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進行相應調整或取消。
2、考生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筆試成績(含加分)即為該考生的考試成績。在興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xr.gov.cn)上公示。
3、如同一職位考生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下一環節。
八、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職位數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遇同一職位考生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在縣招聘辦的組織下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在考察時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招聘辦公室。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組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一)截止到2015年5月1日前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工勤人員、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二)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供考核依據(檔案)或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或虛假證明材料的。
(三)正在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
(四)因違法違紀被公安機關處罰或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未解除的。
(五)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六)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七)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八)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隱瞞不能報考信息的。
(十)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十一)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十二)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十三)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不能聘用其他情形的。
考察政審合格人員達不到招聘計劃數或自動放棄考察政審資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政審對象。
九、體檢
經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
(一)體檢參照《貴州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體檢由興仁縣招聘辦公室統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不合格者若有異議的,體檢人員可在接到通知3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由興仁縣招聘辦公室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復檢。未按時參加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體檢人員。
十、聘用審批及待遇
(一)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無異義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又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 凡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的人員,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規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定報到時間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務年限三年(含試用期),期間不予調動或調整聘用崗位。
(五)經招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十一、工作要求及告知事項
(一)紀律監督
1、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2、報名、考試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發生。
3、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回避情形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4、工作人員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5、對于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的報考者,無論進入招聘哪項環節或程序,一經發現并查實,將立即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
6、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將在興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xr.gov.cn)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并相互轉告,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9-6210336(興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9—6212252(興仁縣監察局)
附件:
1、《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職位一覽表》;
2、《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報名表》;
3、《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加分申請表》;
4、《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計劃生育審查表》。
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新增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7月14日
1、《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二: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報名表.rar
附件三: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加分申請表.rar
附件四:興仁縣2015年公開招聘一中、民中、巴鈴鎮新增事業人員計劃生育審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