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望謨縣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望府專議[2014]59號)、《望謨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第七期)會議精神以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2名(其中:教育系統272名,其他事業單位12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有序進行,決定成立望謨縣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務。整個考務工作在招聘領導小組的組織和領導下進行。
二、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職位及方式
1、招聘計劃392名。
2、招聘職位:各招聘職位詳見附件一《2014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如有同時填報兩個及以上職位的,經查實,則取消該考生的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
3、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各類招聘人員實行公開報名、分類考試、分類擇優聘用。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2014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止在望謨縣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的“四項目”人員(即“一村一名大學生”、“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不受戶籍限制;
3、望謨縣原任或現任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現駐望謨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本職工作;
2、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為望謨經濟發展奉獻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縣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的村干部,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報考宿舍管理員崗位年齡須在20周歲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原在縣城一、二、三、四中擔任宿舍管理員連續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崗的年齡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學歷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4、報考校醫職位的須有連續2年及以上從醫工作經驗;
5、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前在職、在編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勤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2、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服兵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辭職以及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滿后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未滿3周年的人員;
7、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8、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黔黨發【2011】17號);
9、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節假日不休);
2、報名地點: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報名費:100元/人;
4、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本人親自前往報名,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二)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證書;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無違法犯罪行為證明;已婚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以及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以上兩個證明均須有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方才有效;
4、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止在望謨縣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的“三支一扶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需提交由我縣“引導辦”、“項目辦”開具的服務證明;
5、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支書,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鎮)出具的任職文件;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出具縣民政部門的當選證書;
6、現駐望謨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報考需提供相關證明;
7、報考校醫職位的需出具聘用單位證明,證明須有審核人、法人簽字蓋章后,再由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方才有效;
8、在望謨縣一、二、三、四中擔任學生宿舍管理員連續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崗的臨聘人員,需出具聘用單位證明,證明須有審核人、法人簽字蓋學校公章后,再由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方才有效。
(三)報名時,考生按照《招聘簡章》填寫附件二《2014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以下均簡稱《報名表》,然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交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照片4張。《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考生憑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和報名收費憑據,于2014年8月20日至21日到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準考證。
(五)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采取加分的辦法適當照顧(加分在筆試成績折算后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加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3)農村計生“兩戶”(夫妻雙方均為農村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家庭子女報考給予加5分(州黨發〔2012〕4號文件規定)。
(4)望謨縣戶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屬于農村計生“兩戶”(夫妻雙方均為農村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家庭子女的考生報名須提供《獨生子女證》、《結扎證》及《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望謨縣戶籍的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填寫《2014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三),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報名期間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審核后符合加分條件的,在考試前統一由招聘辦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確定加分。
六、考試形式、內容及筆試合格分數線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英語、幼兒教師職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余職位只進行筆試。
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1、筆試內容
其他事業單位:
①鄉鎮計劃生育和醫療衛生服務中心1401(計生類)、鄉鎮計劃生育和醫療衛生服務中心1402(衛生類)筆試內容均為《衛生基礎知識》(總分120分);
②鄉鎮農業服務中心1403、鄉鎮林業站1404、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1405、鄉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1406、鄉鎮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務中心1407、鄉鎮國土所1408筆試內容均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合卷,總分120分,《時事政治》范圍: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
教育類:
①英語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現行小學教材3-6年級《英語》學科基礎知識(總分120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總分120分);
②幼兒教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現行小學教材1---6年級《語文》、《美術》學科基礎知識(合卷,總分120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總分120分);
③宿舍管理員職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合卷,總分120分)、《時事政治》范圍: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總分120分);
④校醫職位的筆試內容為《衛生基礎知識》(總分120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總分120分)。
2、筆試總成績計算:
各類職位的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教育類各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占筆試總成績70%,《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占筆試總成績30%。具體內容詳見《職位一覽表》。
①教育類英語、幼兒教師職位筆試總成績計算:各學科專業基礎知識成績÷1.2×70%+《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成績÷1.2×30%+加分;
②教育類宿舍管理員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合卷)成績÷1.2×70%+《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成績÷1.2×30%+加分;
③教育類校醫職位筆試總成績計算:《衛生基礎知識》成績÷1.2×70%+《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成績÷1.2×30%+加分;
④計劃生育和醫療衛生服務中心(計生類、衛生類)總成績計算:《衛生基礎知識》成績+加分;
⑤其他類(單位代碼:1403、1404、1405、1406、1407、1408)總成績計算:總成績計算:《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合卷)成績+加分。
3、考試時間:2014年8月23日
上午:08:30—11:00
《衛生基礎知識》(總分120分)
《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合卷,總分120分)
現行教材小學3-6年級《英語》學科基礎知識(總分120分)
現行教材小學1-6年級《語文》、《美術》學科基礎知識(合卷,總分120分)
下午:15:00—17:00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總分120分)
4、考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5、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劃分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節的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未完成筆試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二)面試
1、本次英語(單位代碼1409,職位代碼01)、幼兒教師(單位代碼1409,職位代碼02)職位面試根據職位計劃招聘人數依照考生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數達不到2:1比例但分數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的則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若考生筆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則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辦法:
英語教師職位的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幼兒教師職位的面試采取答辯及才藝表演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
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教育類總成績計算
英語教師、幼兒教師職位筆試總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均按百分制計算,折算后的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
七、體檢
1、根據考試成績(英語教師、幼兒教師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參照《貴州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英語教師、幼兒教師職位的考生若考試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則以筆試總成績(含加分)高的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總成績再次出現并列,則另行出題考試擇優確定體檢對象;其他職位考生考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則另行出題考試擇優確定體檢對象。凡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體檢,視為考生自動放棄,不再順延遞補。
2、體檢由縣招聘辦公室統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查看個人信息錄入情況、分數公布、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望謨縣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gzwm.gov.cn/)。
八、考察
經考試、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縣事業單位招聘辦公室統一安排,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在考察時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書面考察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書面考察材料交到縣事業單位招聘辦公室。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聘用單位報經縣事業單位招聘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前在職、在編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勤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外;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辭職以及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滿后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未滿3周年的人員;
3、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6、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8、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公示、聘用審批、聘用待遇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崗位確定。根據公布的招聘職位計劃數(詳見附件一)由考生依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定聘用崗位。
3、新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工資待遇按黔府發〔2006〕45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后,經主管部門考核合格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十、其他規定
1、新聘用人員實行最低服務期限,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5年內不得調動、改行、調離本縣或擅自脫產學習。
2、在聘用過程中,發現應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直接取消其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2)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辭職、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滿后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未滿3周年的人員;
(4)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3、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根據有關規定,追究其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經辦人相關責任。
4、在本次公開招聘中,如應聘人員因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5、附件一所述與本次《招聘簡章》正文等同。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考試報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方案》規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循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的發生。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必須實行公務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法違規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處理。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均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杜絕弄虛作假。對違反聘用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考生,五年內不得參加望謨縣各類招聘考試,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
十三、本方案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4616196
監督電話:0859—4611145
附件一:《2014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二:《2014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報名表》.rar
附件三:《2014年望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加分申請表》.rar
望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