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時間:2015年8月12日。(參加面試的考生務于2015年8月10日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平原縣教育局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不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地點及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內容:
⑴初中:以平原縣現行初中二年級(化學為初中三年級)教材為依據。
⑵小學:以平原縣現行小學五年級教材為依據。
⑶幼兒園:以平原縣縣直實驗幼兒園現行中班教材為依據。
4.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現場隨機抽取說課課題,100分制,每人限時1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評判、當場公布。
九、總成績匯總公示,確定考察、體檢人員
筆試和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音體美學科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出每個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音體美學科專業能力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并對總成績予以集中張榜公示。
各學段、各學科,分別根據實際招聘數按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員。同學段、同學科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考察確定。
確定的體檢人員須在2015年8月18日至19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專業能力測試通知書》),到平原縣教育局提交個人人事檔案、領取《體檢通知書》。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前未按時提交個人人事檔案的,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十、考察和體檢
1.考察
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逐一進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通過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2.體檢
體檢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參加體檢人員到縣級醫療機構集中進行。體檢費由考生本人負擔,體檢時直接交體檢承辦單位。體檢工作按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魯教人字[2001]22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修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通知》(魯教師函[2010]4號)規定執行。經體檢不合格者和放棄體檢的取消資格。
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同學段、同學科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考察確定。
十一、聘用及崗位選擇
1.經考察、體檢合格后,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審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報請縣政府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的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分學段、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工作崗位。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現場抽簽確定擇崗順序。
2.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對拒不服從崗位選擇的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擇崗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今后5年內不準再參加我縣教師招聘。
十二、其它
1.在整個教師招聘期間,應聘人員須始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要及時告知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自負。
2.本次教師公開招聘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3.平原縣2015年教師招聘有關事宜以此《招聘簡章》為準,最終解釋權歸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4.本簡章及本次教師招聘一切事宜以公告形式在平原縣教育局網站及時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瀏覽、關注。
平原縣教育局網站地址(http://www.pyxjyj.com)。
招聘咨詢電話:0534-4216036,4256611。
平原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