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關于對〈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曲人社〔2015〕49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號)文件精神,結合馬龍縣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8名(含2015年在馬龍縣簽訂就業協議的免費師范生崗位),現將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的馬龍縣2015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和對象
馬龍縣2015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取得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中專及以上學歷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未就業人員(詳見《馬龍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稱《招聘計劃表》)。本次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所有招聘崗位只筆試,不面試。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馬龍縣2015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68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及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該計劃表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2015年7月1日。
5.曲靖市外戶籍或生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在曲靖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可以放寬到大專學歷);招聘設有中專、大專學歷的崗位僅限曲靖市戶籍或生源考生報考。報考高中教師崗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幼兒教師崗位,須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
6.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須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不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書)且教師資格證書上的學科與所報考教師崗位學科一致(外語與英語,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與政治,計算機與信息技術視為同一學科),所學專業不限;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須持有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不限,所學專業不限;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須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不限,所學專業不限;報考幼兒教師崗位的,須持有幼兒(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必須是學前教育或幼教,幼教與幼兒園視為同一學科,所學專業不限。
7.報考要求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崗位的,須持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不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書)且教師資格證書上的學科與所報考教師崗位學科一致;碩士及以上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范圍詳見《馬龍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一),同時須持有相應的學位證書。
8.低層次教師資格證不能報考高層次教學崗位。
9.崗位要求具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資格(質)證書,現場報名時必須持有,否則報名不予通過。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的考生,可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各類證書的復印件,在其他條件均符合的情況下,資格復審時認可其報名資格,否則資格復審不予通過。
10.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11.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馬龍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一)。
(二)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中受禁考處罰尚在禁考時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非2015年及以前畢業的應(往)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被單位辭退或解聘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9.現役軍人;
10.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公告的發布
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的實施方案、招聘計劃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曲靖黨建網(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qjrs.cn)和馬龍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ynjy8.com/qj/ml/)等網站(以下稱規定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招聘相關信息。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馬龍縣2015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7月1日至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馬龍縣教育局(縣城龍泉北路80號)。
(三)報名要求
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馬龍縣2015年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且限報一個崗位。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要真實、有效,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等相應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招聘考試。
報名時按計劃表中高中、初中、小學(幼教)崗位層次招聘崗位的對應學科進行報名,不報到具體學校崗位。所學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或多(少)一個“學”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寫不同等差別的視為同一專業。
(四)資格審查及所需材料
現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按照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持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有過就業經歷的人員須提供原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辭職證明書》或其他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張。同時填寫《馬龍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考生誠信承諾書》一式兩份。不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報名資格不合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報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有效報名參加考試人數須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否則,相應縮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同時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
(六)報名考試費
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用為200元/人,在報名審核后現場交費。因不可預見因素導致無法開考的崗位報考人員,所交報名考試費將在報名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
報名結束后,無人應聘或不符合開考條件的崗位在規定網站公布。
符合政策可免除報名考試費的考生,按《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文件規定辦理免費手續,報名時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詳見《曲靖市2015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七)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考生,須于2015年7月16日到馬龍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