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師、音樂、美術和體育教師職位需加試特長展示,測試時間:2015年7月20日,測試地點另行通知,測試內容:美術職位:第一項靜物素描(120分鐘完成);第二項中國畫、毛筆書法、手工制作(由考生在上三項中自選一項,90分鐘內完成);以上兩項各占50%。音樂職位:在聲樂、器樂、舞蹈中由考生自己任選一項為主項,在剩余兩項中另選一項為副項;主項占成績的60%,副項占40%。體育職位:隊形、口令為主項,在田徑、球類二項中由考生自己任選一項為副項;主項占成績的60%,副項占40%。幼師職位:在歌曲表演、舞蹈、簡筆畫中任選一項為主項,在剩余兩項中另選一項為副項;主項占成績的60%,副項占40%;特長展示所需的材料與工具自備。
2、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幼師、美術、音樂和體育職位按筆試成績×30%+特長展示成績×40%的筆試成績(折合)分職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審核名單,其它學科根據筆試成績分職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審核人員,出現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按應聘同一職位筆試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告,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審核時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匹配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不能提供證書原件和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3、技能測試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1)技能測試內容:技能測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內容為相應專業現行教材。具體內容由考生在考前40分鐘抽簽決定,測試時間為10分鐘。
(2)測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告。
4、成績合成:
(1)幼師、音樂、體育和美術教師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折合成績(筆試成績×30%+特長展示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
(2)其它教師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
所有職位所有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但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確定入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1、體檢:入圍體檢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標準,體檢在縣紀檢監察部門和人社局指定醫院進行。
2、考察: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炎陵人事考試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炎陵縣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的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等手續。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0731-22036202(炎陵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
0731-28681082(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0731-22979560(炎陵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0731-22371005(炎陵縣監察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公告附件一:2015年炎陵縣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及崗位一覽表.xls
炎陵縣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