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區學校教師招考省統一筆試崗位筆試成績及面試資格審核有關事項的預告
2015年福州市區學校教師招考省統一筆試崗位筆試成績、面試資格審核及面試有關事項等擬于5月19日左右通過福州教育網發布,擬定5月20~23日進行面試資格審核。請有關應聘人員留意并相互轉告。
為方便應聘人員,現將面試資格審核需提交的材料等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有關應聘人員早做準備。
一、參加面試資格審核的對象須提交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報名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原件及復印件。此外,應聘人員按報考對象及崗位要求還應提供如下材料:
1、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要求寫上畢業學校及本人姓名)、就業推薦表原件(要求電腦打印并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及復印件。持有手寫版就業推薦表的,應抓緊向畢業學校申請更換為電腦打印件(畢業學校未提供就業推薦表電子文檔模版的,可套用就業推薦表格式自行設計并電腦錄入打印后交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校驗簽章,附上大學期間課程成績)。應屆畢業生現在學學段的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等允許正式報到時提供。
2、往屆畢業生還應提供本人就業協議書(要求寫上畢業學校及本人姓名)、就業推薦表原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教師崗位的往屆師范畢業生還應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畢業生按應聘崗位要求須提供的證件(書)、證明材料等要求在2015年4月5日(含)前取得。
3、省外高校師范專業畢業生還應提供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的師范專業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多學歷層次的應聘人員按低學歷報考的,還應提交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不同學歷層次尚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中學教師崗位的研究生還要求提供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應聘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的非應屆生還應提供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應屆生允許正式報到時提供。
7、符合招考公告規定條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未滿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供派出單位同意報考函原件。
8、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面試資格審核對象中屬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應聘幼兒園教師崗位屬非應屆畢業生的應聘人員、市屬特教校舞蹈教師等崗位網絡報名前已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可視為面試資格審核已通過。
福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