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100分制,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
1、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由縣招考辦負責統一命題,制卷、評卷等工作。筆試科目為一科,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CO1、CO2、CO3、CO4、CO5、C13、C14、C15、C16、C17崗位筆試為專業知識,專業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本崗位(職位)所要求的專業基礎知識和有關專業知識。CO6、CO7、CO8、C09、C10、C11、C12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單位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考試培訓班。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5年5月15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領取準考證時間不再另行電話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票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將于2個工作日內將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一并公布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告欄,不再另行電話通知,請進入面試的考生務必切記并遵守,因考生未閱或未按時參加面試的,取消聘用資格。
2、面試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并及時公示。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合招聘職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說課、體能測試、操作或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五)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再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以新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招考辦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費由體檢醫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其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以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六)政審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等額確定政審對象。政審主要是審查考核對象德、能、勤、績、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考生社會表現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寫出政審報告。
在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1.縣招考辦依照考生總成績、體檢結果及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及時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調查。
2.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簽訂《聘用合同》者,或規定時間內不報到上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同時3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的事業單位招考。
3.所有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的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重處。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的各類人員招考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按照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新聞單位、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及時受理社會舉報,如有工作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等程序中違紀違規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招聘工作期間,各項相關事宜由縣招考辦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站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聘用等招聘環節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本簡章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5782017(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5820893(縣紀委、監察局)
道真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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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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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 業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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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中學 |
高中語文教師 |
專業技術 |
C01 |
3 |
普通高等師范院校本科及以上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具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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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數學教師 |
C02 |
5 |
數學與應用數學、數學基礎科學、數學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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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英語教師 |
C03 |
4 |
英語、英語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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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教師 |
C04 |
1 |
物理學、應用物理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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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化學教師 |
CO5 |
5 |
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分析化學、材料化學、化學(師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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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中等職業學校 |
體育教師教師 |
專業技術 |
CO6 |
2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體育學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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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教師 |
CO7 |
1 |
教育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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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教師 |
CO8 |
1 |
心理學、應用心理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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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教師 |
C09 |
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汽車服務工程、車輛工程、汽車維修工程教育、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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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 |
1 |
音樂學、音樂表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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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 |
1 |
藝術設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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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
1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中藥資源與開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