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區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實際需要和福建省教育廳、公務員局(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1〕13號)文件精神,我區決定采用公開招考的方式擇優錄取小學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共15名。公開招考的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職位
序號 |
1 |
2 |
3 |
職位 |
小學語文教師 |
小學數學教師 |
小學英語教師 |
職位代碼 |
01 |
02 |
03 |
招考人數 |
4 |
4 |
7 |
專業 |
中文、漢語言文學 |
數學 |
英語類 |
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大專及以上學歷 |
全日制師范類 大專及以上學歷 |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1、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業的全日制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3、30周歲以下(即198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和學歷要求。
5、政治合格,身體健康,熱愛招聘崗位工作。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為應聘者網上報名時間。區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以復審為準)。
2、報考資格復審的時間在成績公布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核對象依據考試成績確定。
復核時須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尚未領取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應屆畢業生,可持就讀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每個報考對象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報考的職位要與所學的專業一致。
四、考試方法
1、考試方法:采用筆試形式進行。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2、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全省統一為2011年5月14日。筆試地點在準考證上明確。
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范、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詳見福建省教育廳信息網)。
退役運動員、退役軍人及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中國青年志愿者扶貧接力計劃”的志愿者),享有筆試加分待遇,加分標準按漳委辦發[2006]24號文件和省里有關規定執行。有關加分證明于復審時一并提交審核,逾期按不加分處理。
五、體檢、考核與聘用
1、體檢
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則按其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低確定位次。若擬聘用人員因其他原因放棄資格,則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依次遞補。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由區人事局、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2、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事局、區教育局組織考核,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遞補。
3、聘用
對擬聘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基層學校需求確定具體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與擬聘對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規定程序上報登記。新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期滿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2165807
漳州市龍文區人事局
漳州市龍文區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