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上街區2015年招聘教師簡章
為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根據《鄭州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暫行辦法》(鄭政文[2006]171號)精神,經上街區人民政府批準,擬公開招聘20名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一、招聘方式
赴高校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
2015年計劃招聘教師20人,其中高級中學招聘13人,初級中學招聘7人。
(二)招聘崗位
1.高級中學
共招聘專業教師13人,其中語文4人,數學3人,生物1人,政治1人,歷史1人,地理1人,美術2人。
2.初級中學
共招聘專業教師7人,其中英語1人,物理4人、化學1人,歷史1人。
三、招聘范圍、條件及報名所需資料
(一)招聘范圍
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院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能夠為人師表,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2.學歷及教師資格要求: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計劃內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并具有相應及其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
(三)報名所需資料:除招聘條件規定的內容外,要提供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單。招聘期間尚未取得所需相關證件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有關證明。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提前二到三天通知相關院校,商定招聘畢業生見面會時間、地點,投遞招聘簡章、招教資質,提前向學生發布招聘信息。
(二)召開畢業生見面會
1.招聘方介紹招聘方案和步驟。
2.觀看上街區區情紀錄片。
(三)初選
通過審查考生報名資料、初步交流等形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初選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面試采取編寫教案、試講和答辯的方式。考生根據抽簽內容在規定時間內編寫教案,并進行試講和答辯。面試結束后,按編寫教案(占10%)、試講(占70%)、答辯(占20%)總成績進行排序,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美術學科加試專業,最后以面試和專業成績1:1計算。
(五)簽訂聘用協議
確定聘用的人員,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明確在我區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五、聘后管理
(一)實行試用期制度和聘用合同管理。招聘的教師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由上街區教育體育局和所在學校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不勝任應聘崗位的,予以辭退;勝任應聘崗位的,按照有關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所在學校簽訂全省統一制作的《河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二)實行崗位管理。公開招聘的教師原則上應在教學第一線,不得在其他崗位進行使用。
(三)實行年度考核管理。公開招聘教師的考核評價按照《鄭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辦法》執行。
(四)學校與公開招聘教師之間出現解聘、辭聘、終止合同、變更合同內容等情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聘用制管理規定辦理。
六、其他
(一)應聘參試人員報名后,凡未按招聘程序及時提供相關材料,未按時參加各環節測試者,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三)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在錄用報到時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根據工作需要,任教學科和學段可做調整,不服從分配和在規定時間內不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未盡事宜,由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