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陽縣2015年事業單位招聘引進緊缺人才簡章
為加強元陽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緩解人才緊缺問題,改善人才隊伍結構,規范進人渠道,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紅河州人社局《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經研究決定招聘緊缺人才5人,現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組織領導
(略)
二、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一)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學校范圍為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二本以上校本部的畢業生,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本科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博士學歷的年齡為40周歲以下。
(二)本科畢業繼續攻讀研究生的(學習經歷不間斷)考生,招聘時若研究生條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條件且視為2015年度應屆畢業生來招聘引進。
(三)具備招聘崗位其它所需的條件,詳見《元陽縣2015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時間地點、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時間、地點:
2015年3月17日,紅河學院
(二)招聘方式:由縣紀委、縣人社局、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抽調不少于5人組成招聘考核小組,對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過考核的方式招聘引進緊缺人才。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考生在紅河學院所設的招聘點進行現場報名(非本院校的考生,只要符合招聘條件,均可報名)。報名所需材料:考生提交本人身份證、個人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學校證明(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考生基本情況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崗位要求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資格審查及面談:由縣招聘考核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將進行面談。招聘考核小組根據面談情況,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考核的人選(報名應聘人數不足3人的崗位,經招聘考核小組合議后,可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
3、考核類型及分值。面試考核。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講課情況,考核總分為100分。由應聘者根據所抽取的講課內容,準備10分鐘,然后在15分鐘內完成講課內容。著重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舉止儀表、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情況,根據講課情況,進行量化評分,考生成績當場公布,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根據考生講課考核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由學生本人提供。
4、考試命題。每個崗位命制3套備選題本,考試前隨機抽取1套題本作為該場考試題本。
5、緊缺人才招聘工作,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認真執行。
6、招聘過程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
五、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六、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聘人員名單確定后,由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政審不合格或相關證件材料不齊全者取消錄用。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社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3、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新錄(聘)用的人員,考生必須簽訂不低于5年的服務期限協議,在服務期限內,新錄用人員不得調離本縣。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人社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它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七、紀律與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全程監督,執行國家有關政策,對違反政策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堅決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違紀的招聘對象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元陽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元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873—5643110
附:元陽縣2015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元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4日
崗位代碼 |
主管部門 |
單位名稱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類別 |
性別 |
民族 |
戶口 |
年齡 |
學歷 |
學位 |
報到證或登記證 |
學歷類型 |
畢業 |
專業類別 |
專業類別 |
專業類別 |
其他 |
是否特殊崗位 |
備注 |
281501 |
元陽縣教育局 |
元陽一中 |
高中語文教師 |
1 |
專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學位 |
需要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 |
2015年 |
高中語文教育類 |
|
|
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否 |
|
281502 |
元陽縣教育局 |
元陽一中 |
初中數學教師 |
1 |
專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學位 |
需要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 |
2015年 |
初中數學教育類 |
|
|
持有初中教師資格證 |
否 |
|
281503 |
元陽縣教育局 |
元陽一中 |
高中英語教師 |
1 |
專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學位 |
需要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 |
2015年 |
高中英語教育類 |
|
|
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否 |
|
281504 |
元陽縣教育局 |
元陽一中 |
高中歷史教師 |
2 |
專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學位 |
需要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 |
2015年 |
歷史教育類 |
|
|
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否 |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