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景寧畬族自治縣赴麗水學院招聘教師人才公告
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我縣決定赴麗水學院招聘部分教師人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2014年景寧畬族自治縣赴麗水學院招聘教師計劃》。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戶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 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35周歲(1979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1974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面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報名
根據招聘實際情況,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 201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
報名地點:麗水學院學生事務中心一樓大廳。
報名材料:2015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在校期間取得的各種榮譽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二)面試
資格審核合格的,由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局組織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2014年12月27日,下午1點開始。
面試地點:麗水學院東校區11A201、204、206、208教室。
面試方式:模擬上課。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擇優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景寧畬族自治縣教育城域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當年9月30日前取得聘用崗位(專業)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人員在本縣服務期不少于五年,未滿服務期限原則上不予外調。
附件:景寧畬族自治縣赴麗水學院招聘教師計劃
序號 |
招聘單位 |
單位性質 |
職位代碼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學歷 |
其它要求 |
1 |
景寧中學 |
全額撥款 |
01 |
高中數學 |
1 |
數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師范類,校級三好學生或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 |
2 |
職業高中 |
全額撥款 |
02 |
高中語文 |
1 |
漢語言文學 |
本科及以上 |
師范類,校級三好學生或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 |
03 |
通用技術 |
1 |
理工類 |
本科及以上 |
浙師大、杭師大師范類專業,或其他院校一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具有通用技術培訓合格證書。 | |||
3 |
初中學校 |
全額撥款 |
04 |
初中語文 |
1 |
漢語言文學 |
本科及以上 |
師范類,校級三好學生或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 |
05 |
初中數學 |
1 |
數學類 |
本科及以上 |
師范類,校級三好學生或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 | |||
06 |
初中科學 |
1 |
理化生相關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師范類,校級三好學生或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 | |||
07 |
初中社會 |
1 |
政史地相關專業 |
本科及以上 |
師范類,校級三好學生或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獲得者。 | |||
合計 |
7 |
景寧畬族自治縣教育局
景寧畬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