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榮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貧困畢業生簡章
為加快建設城市發展新區步伐,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促進高校畢業生及時穩妥就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進普通高等學校貧困畢業生就業創業的通知》(渝府辦發〔2014〕5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高校貧困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2014年榮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貧困畢業生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榮昌縣及相鄰區縣(永川區、大足區、銅粱區、潼南縣)戶籍(包括考生高考前戶籍在榮昌縣及相鄰區縣,因高考升學把戶籍已遷到高校的人員;但不包含高考前不是榮昌縣及相鄰區縣的戶籍,因高考升學把戶籍遷到榮昌縣及相鄰區縣所在地高校的人員),且截止報名當月仍屬于零就業家庭、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城鄉低保家庭之一的高校畢業生。
2.2013年、2014年、2015年畢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2013年、2014年畢業的報名前需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2015年畢業的需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且年滿18周歲,(本簡章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1日)。
4.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正式聘用人員須在榮昌縣教育系統服務5周年以上,在招聘單位須服務3年以上,未滿服務期者,取消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9.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滿服務期、未在報名前解除相關服務協議的基層服務項目大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重慶市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4-6室)。咨詢電話:46773431.
3.報名要求。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要求,持畢業證(2015年畢業生憑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2015年畢業生可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身份證、戶口薄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委托材料。
零就業家庭畢業生需提供區縣就業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農村建卡貧困戶家庭畢業生需出具各區縣主管扶貧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交由區縣民政部門蓋章認定的書面證明;考生本人與家庭分戶或因高考升學戶籍發生變化的,還需提供由變化前戶籍地派出所蓋章認定的原戶籍及遷出、分戶原因證明。以上書面證明均需系簡章發布后到報名當日期間出具的方予認可。
4.資格審查。由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報名表》。本次公開招聘免收筆試、面試考務費。
五、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列為考試考核對象。若實際開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平均比例在1:5及以下,此次考核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若實際開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平均比例在1:5以上,此次考核采取筆試加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專業知識》,筆試總分值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和考務事項請詳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成績合格線=該崗位所有實際參考人員的平均分×80%,低于筆試成績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經縣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以按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總分值100分。面試采取簡要講課的方式進行,簡要講課范圍為所報學科現行教材,由考場主任隨機抽簽決定課題進行簡要講課。
面試中未形成競爭的(等額),通過票決方式,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方可確定為合格;面試中形成競爭的(差額),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合格人選。
3.考核總成績計算公式:
?筆試加面試考核方式: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直接面試考核方式:總成績=面試成績(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經面試合格確認的對象,由招聘學校與考生當場簽定就業協議書。凡是崗位一覽表中一個招聘崗位對應多個招聘單位的,其分配原則為:按崗位根據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選擇分配單位。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選崗順序;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由考核組根據其獲獎情況確定選崗順序。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人員由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則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
經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不予聘用。
九、信息發布
領取筆試準考證要求、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領取面試通知書要求、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要求、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rcld.gov.cn/)上發布,屆時不再單獨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不按通知要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要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在整個公招工作中,必須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榮昌貧困生招考計劃.xls
2014年榮昌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貧困畢業生崗位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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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撥款性質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別及等級 |
招聘名額 |
招聘條件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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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
專業要求 |
性別 |
年齡 |
工作經歷要求 |
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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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榮昌縣教委 |
所屬小學 |
全額 |
小學語文教師 |
專技十二級及以下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
小學教育、中文教育、漢語言文學及相關專業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可以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 |
無 |
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
需服從2次分配。其中峰高中心小學1名、安富中心小學1名、雙河中心小學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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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學數學教師 |
專技十二級及以下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
小學教育、數學教育、數學及相關專業 |
不限 |
30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可以放寬到35周歲及以下 |
無 |
需服從2次分配。其中安富中心小學1名、雙河中心小學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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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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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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