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4年四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潼南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人。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1.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14名,工勤人員1名)。
2.公開招聘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4名。
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潼南縣2014年四季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2,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方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附件2《一覽表》);
5.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簽章同意的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6.招聘人員須在潼南縣服務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2年(教育事業單位3年)及以上,否則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7.報考人員需在2014年12月8日前獲得相應學歷證書、執(職、從)業資格證、職稱證等;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潼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滿服務期,也未在報名開始日前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8日。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4年12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報名地點: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615室-仲裁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具體詳細地址見指示牌)。
聯系人及電話:
教育事業單位公招報名聯系人:吳小明(023-44576128)
其他事業單位公招報名聯系人:朱超瓊(023-44558307)
(三)報名方式
教育事業單位按崗位或學科(專業)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或學科(專業);其他事業單位按招聘單位和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單位和崗位。
(四)報名手續及資格審查
報名手續: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執(職、從)業資格證、職稱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經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50元/科)。
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要求現場測試有關項目的崗位除外),但須出示委托書、相關資料及代辦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比例”的公式計算,相應遞減崗位或取消招聘,其中:招聘崗位數在4名及以上的,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時,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招聘崗位數在3名及以下的,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時,直接取整數,不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特殊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六)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4年12月18日-19日工作時間內在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507室)領取準考證,逾時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聯系電話:023-44558677。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0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100分;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各崗位(專業)相關知識(詳見附件2),分值100分。
(二)面試
面試由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結合崗位需要,統一組織實施。
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若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計算,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某崗位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其筆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選的最低分;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教育事業單位面試以說課(講課)的方式進行,內容在所報崗位(學科)的高中教材中選擇(計算機教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學前教育教師和保育員崗位,面試以技能測試為主)。
其他事業單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的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從)業資格、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體檢通知書、填寫體檢表或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報考該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資格(學籍、學歷學位證書、職(執、從)業資格證及專業要求等)進行復審,同時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資格條件復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考生自動棄權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潼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n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及擬聘單位等。
八、崗位確定
教育事業單位同崗位、同學科(專業)考生,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選擇崗位(學校),并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書》。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自主選擇崗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其他事業單位按考生報考單位和崗位予以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通知的時間,持招聘文件及工作介紹信到招聘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期間及以后經確認自動放棄者,縣人社局已行文聘用,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予遞補。
十、信息發布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通知、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通知、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潼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tnrsj.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十一、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素質的一項重要舉措。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肅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簡章由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潼南縣2014年四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rar
潼南縣2014年四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數量 |
招聘 小計(人) |
崗位類別及等級 |
招聘條件及要求 |
專業科目筆試方向 | |||||||
性別 |
年齡要求 |
學歷 |
專業 |
職稱或職(執)業資格 |
工作經歷 |
其它要求 |
備注 | |||||||
潼南縣教育委員會(13個事業單位) |
塘壩中學 |
計算機教師 |
1 |
1 |
專技12級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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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歲及以下 |
中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保育員崗位應具有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
計算機類專業 |
中學教師崗位應具有中學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小學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學前教育崗位應具有幼兒教師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保育員崗位應具備保育員職(執)業資格證書 |
|
考生須在潼南教育系統服務5年以上;招聘后,與聘用單位承諾3年服務期,否則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 |
|
各學科高中階段知識;音樂教師、體育教師、學前教育教師、保育員崗位為各學科專業知識;計算機教師崗位為計算機及網絡相關知識 |
柏梓中學 |
地理教師 |
1 |
1 |
|
地理科學及相關專業 |
|
| |||||||
玉溪中學 |
音樂教師 |
1 |
1 |
|
音樂、音樂教育及相關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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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紅星小學 |
音樂教師 |
1 |
1 |
|
音樂、音樂教育及相關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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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匯集小學 |
音樂教師 |
1 |
2 |
|
音樂、音樂教育及相關專業 |
|
| |||||||
體育教師 |
1 |
|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及相關專業 |
|
| |||||||||
文明小學 |
數學教師 |
1 |
1 |
|
不限 |
|
| |||||||
柏果小學 |
語文教師 |
1 |
1 |
|
不限 |
|
| |||||||
別口小學 |
數學教師 |
1 |
1 |
|
不限 |
|
| |||||||
長興小學 |
語文教師 |
1 |
2 |
|
不限 |
|
| |||||||
體育教師 |
1 |
|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及相關專業 |
|
| |||||||||
明鏡小學 |
體育教師 |
1 |
1 |
|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及相關專業 |
|
| |||||||
雨滴僑心小學 |
體育教師 |
1 |
1 |
|
體育學類、體育教育及相關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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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實驗幼兒園 |
學前教育教師 |
1 |
1 |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及相關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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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幼兒園 |
保育員 |
1 |
1 |
工勤5級及以下 |
|
35周歲及以下 |
不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