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谷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現結合實際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2011年應屆及往年幼兒教育和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名額和相關要求
谷城縣幼兒園專任教師招聘計劃名額10人。報名人數未達到本次招聘計劃數3倍以上,相應調減招考計劃,直至達到規定要求。
三、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熱愛幼兒教育事業,品行端正,愛崗敬業,能夠遵守憲法、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幼兒教育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和非幼兒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能堅持正常履行幼兒教師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健康。
四、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文化考試和課堂教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分筆試和試講兩部分,筆試、試講分值各100分,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綜合成績。招聘程序如下:
(一)發布公告。縣人社局、縣教育局于2011年6月13日至23日通過縣電視臺、谷城網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報名時間為2011年6月18日至24日。報考人員持招聘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經資格審查后,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谷城縣人才開發服務中心(谷城縣城關鎮康樂路4號),聯系電話:0710-7233129。
1、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普通話等級證書;未拿到畢業證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他如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及獲獎證書可一并提供,不做報考必要條件。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記相片3張。
3、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經資格審查同意后方可取得報名資格。如發現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招聘資格。
4、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三)資格審查。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人社局、教育局按照選聘的條件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和試講。
(四)筆試。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11年6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參與配合,縣紀委全程監督。筆試內容以現行幼兒教育教材為主,實行封閉出題、封閉閱卷。筆試結束后,縣人社局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五)試講。試講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縣人社局參與配合,縣紀委全程監督。試講時時間初步定于7月4日至6日。7月3下午3點試講人員在縣教育局集中抽簽確定試講時間和試講順序,試講內容為幼兒園現行教材和才藝展示。試講考評成績實行百分制,由評委現場評分。試講結束后,對試講人員的試講成績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體檢。筆試、試講結束后,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根據筆試、試講兩項成績所占比例折算出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縣級醫院集中進行體檢。
(七)政審。由縣人社局、教育局按事業單位用工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資格審查。因政審不合格出現的名額空缺不予遞補。
五、聘用和管理
1、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從政審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上報縣政府審批。擬聘用人員如不服從組織安排,一周內不到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按照事業單位改革要求,對新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幼兒教育教學工作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及人事代理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間,實行崗位管理,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有關待遇。
谷城縣人社局
谷城縣教育局
201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