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2014年11月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和《宜賓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本公告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上發布。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限制。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5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報考者本人 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 “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年齡等時間計算截至2014年11月14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現役軍人。
(7)試用期內的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
(8)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公開招聘單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 95 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從2014年11月14日至11月21日18:00,考生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信息表》填寫完善并發送到zlytfw.2007@163.com電子郵箱。資格初審合格者將收到資格初審合格的電子郵件回復信息。資格初審合格者須打印2份《報名信息表》(粘貼一寸近期免冠標準證件照)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中,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的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詢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3.針對無人報名應聘的崗位,我區將前往高等院校、科研所等單位,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招聘。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合格并收到資格初審合格電子郵件回復信息的考生本人須于2014年12月1日到宜賓市南溪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宜賓市南溪區文化路中段,南溪區政務服務大廳內)進行資格審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時間為2014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資格審查所需資料:本人兩寸近期免冠標準證件照1張、《報名信息表》2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崗位)和用人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職稱、職(執)業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已參加職(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取得證書原件的考生須提供市以上相關部門提供的考試合格書面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提供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出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證明原件(加蓋印章)。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學位證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不符者,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資格審查合格者在資格審查現場隨即領取考核通知單。
在考核面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和考核通知單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考核通知單)。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關于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關于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發〔2011〕11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組通〔2013〕7號)等政策規定,符合國家、省政策規定報考事業單位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加分累計最高不超過6分。
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按規定加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須于資格審查期間(2014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將以下材料帶上,在資格審查時一并審查。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干部:《考生報名信息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附件3)、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考生報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報考前已按規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