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期間,每日18:00后,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上公布截至當天各職位報名累計情況,供報考人員參考。
2、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按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1:3比例確定開考。對于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確屬急需緊缺專業的,經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按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1:2比例確定開考。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的,需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上進行公示。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招聘辦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無適合改報職位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給予退還報名費。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考點設置在羅甸縣,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只考一科,其中:教師類職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其余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4年11月21日(上班時間),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被代領考生委托書。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二)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以內(含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所有職位面試均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上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三)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體檢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必須在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醫院進行,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對《招聘簡章》發布時部分招聘職位未明確到具體崗位的,體檢工作結束后,對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確定該職位的具體崗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選定后考生立即簽名確認。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須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個人檔案材料的人員;
3、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http://www.gzldrs.gz.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有關規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新聘用人員在羅甸縣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參加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經組織批準,同意報考并錄用為國家公務員調離羅甸縣外)。前三年服務期期間一律不得調離羅甸縣;凡服務期已滿三年未滿五年的人員申請調離羅甸縣的,需支付違約金貳萬元,當事人足額支付違約金后,有關部門才能履行相關手續。
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須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http://www.gzldrs.gz.cn/)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生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系不上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參考專業以貴州省公務員局網發布的《本科生專業代碼》、《專科生專業代碼》、《計算機、會計及相關專業代碼》為準。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7621132(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15718643040(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13885406494陳巡林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7619669(羅甸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
1、《羅甸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3、《羅甸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rar
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