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縣教育局二0一四年度招聘急需緊缺人才方案
為推進我縣教育“9+3”計劃和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順利實施,解決我系統學科性專業人才急需緊缺問題,優化師資人才結構,在荔波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工作需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實施
在荔波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成立教育系統招聘急需緊缺學科教師工作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楊 勇(荔波縣教育局局長、教育系統黨組副書記)
副組長:蒙秀斌(荔波縣教育系統黨組書記、教育局副局長)
紀檢監察:吳冬梅(荔波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成 員:陳漢東(荔波縣教育局副局長、荔波高級中學校長)
姚殿珠(荔波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常務副校長)
任宗華(荔波縣教育系統黨組成員、教育局政工科科長)
蒙 蓉(荔波縣幼兒園園長)
全修蘭(荔波縣第二幼兒園園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招聘工作日常事務。辦公室主任由任宗華同志兼任,辦公室工作員為覃懿、譚友國二位同志。
二、招聘工作的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考試結果、公開監督的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制訂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應聘報名及面試、資格審查、體檢、政審考核、聘用的程序進行。采取由用人單位根據專業需要,到普通高等院校、高職院校直接選聘或由應聘者到用人單位應聘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特殊人才及近年公開招聘考試中部分無人報考的特殊專業,學歷可放寬到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專(見《2014年特招專業人才職位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后至1996年7月31日前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或技能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近5年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11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8、服務期未滿的在崗特崗教師;
9、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四、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年度教育系統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單位10個,招聘職位共24個50人,具體招聘學校、招聘職位、招聘條件要求等見附表:《荔波縣教育系統2014年特招專業人才職位計劃表》。
五、發布招聘信息、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報經教育主管部門于方案批準實施后,通過荔波教育網(http://www.gzlbedu.cn/)及荔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大學、廣西工業大學、廣西河池學院、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貴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貴陽學院、貴州師范學院、黔南師院、天津職業技術學院、南寧職業技術學院、貴州職業技術學院等相關高校或其他媒體發布信息。
(二)應聘報名
報名工作由招聘工作組具體負責組織。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填寫《荔波縣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報名信息表》一份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未領到畢業證的應屆生持學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職位所需的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每位應聘者只能應聘一個學校的一個職位。每個職位應聘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比例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經現場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放寬比例,但必須形成差額競爭。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組在組織報名時同時進行。
六、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由招聘工作組采取現場面試及查閱應聘人員相關資料確定意向聘用人員。
七、體檢
體檢對象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規定執行。體檢單位由招聘工作組隨機指定具備資質的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八、政審考核
政審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門組建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在校及社會生活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的同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考核結束后,考核組要寫出考核材料并作出政審考核是否合格的結論。
九、聘用審批
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確定本人應聘意愿并寫出書面應聘申請,簽訂意向聘用協議,同時在荔波教育網(網址: http://www.gzlbedu.cn/)對外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偽造證明、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應聘資格,或在應聘過程中作弊的,取消應聘資格;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黔南州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后行文),須在規定時限內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由縣教育局代表用人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協議(合同)》,并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劣跡行為或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在首次聘用在荔波縣教育系統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服務年限未滿的,不得參加其他事業單位招考或公務員考試,不得調動、辭職,要求考調、調動、辭職的,須按協議(合同)繳納相應的違約金。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在三年服務期內通過參加教師資格證培訓及考試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并接受人事紀律監督及社會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原則,嚴格工作紀律、嚴格條件標準、按照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如發現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一)應聘人員偽造證明、涂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參與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試題的;
(五)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開、公平、公正的;
(六)違反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發現上述情形經查實后,對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0854-3614831(荔波縣教育局政工科)、0854-3612094(荔波高級中學)、0854-3610429(荔波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
監督電話:0854-3611706(荔波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縣教育局紀檢組)、0854-3611172(荔波縣教育局監察室)
附件:《荔波縣教育系統2014年特招專業人才職位計劃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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