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城區第三中學公開選聘生活指導教師公告
根據《商洛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機制促進教育健康發展的若干規定(試行)》和省人社廳、教育廳《關于加強公辦農村寄宿制學校后勤保障人員配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從全縣基層中小學正式在職在編教師中為城區第三中學公開選聘生活指導教師40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選聘對象
全縣正式在編在崗,現從事學校后勤服務管理且符合選聘條件的教師均可報名參加競聘(縣第二幼兒園保教人員除外)。
(二)選聘條件
1、熱愛學校后勤服務管理工作,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協作,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和較強的工作責任心、事業心。凡受到黨、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的,不得報名競聘。
2、年齡:40周歲以上(1974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3、身體健康(筆試結束后統一組織體檢)。
二、選聘崗位職數
本次為城區第三中學公開選聘生活指導教師40名,具體崗位職數為:男教師22名,女教師18名。報名人數與選聘崗位職數比例達不到2:1的,按規定削減該崗位職數。
三、選聘辦法和程序
1、發布選聘公告。通過山陽縣電視臺、山陽縣教育體育局網站公開發布選聘信息,發布時間:2014年9月26日。
2、報名時間:2014年9月28日至9月29 日。
3、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地點設在城區三中。
(2)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第一學歷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詳細的個人簡歷一份、報名登記表及學校推薦表(報名者自行在山陽縣教育體育局網站下載,所在學校、鎮中心學校必須填注意見),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張。
(3)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任教學校、鎮中心學校審核推薦的方式進行。推薦按規定從符合報名條件人員中采取量化考評等方法擇優推薦,各鎮中心學校總體推薦報名人數應控制在本鎮、校總人數的6%以內。凡沒有鎮、校推薦意見的不予報名。
4、考試:本次生活指導教師公開選聘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教師參加筆試,滿分為100分。
(2)依據競聘者的成績和崗位職數設置,分性別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擇優選聘。錄取最后一名若出現成績相同者,第一學歷高者優先;現學歷高者優先;教齡長者優先。
(3)筆試時間:2014年9月30日
(4)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5)成績公示:2014年10月2日。成績及名次面向社會公示。
5、聘用:擬定選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6、培訓:凡被選用到城區第三中學的生活指導教師,于10月5日報到參加學校集中培訓。
7、試用:凡被選聘到城區第三中學的生活指導教師,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能勝任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聘用到缺編學校任教。
四、附則
本公告由山陽縣城區第三中學生活指導教師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1、《山陽縣城區第三中學公開選聘生活指導教師報名表》
2、《山陽縣城區第三中學公開選聘生活指導教師推薦表》
山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山陽縣教育體育局
2014年9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