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縣2014年城區中小學考調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黔西縣教師流動管理辦法(試行)》(縣通字〔2012〕59號)、《中共黔西縣委 黔西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教育體制改革促進教育跨越發展的決定》(縣發〔2013〕3號)和黔西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新核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編制的通知》(黔機編〔2014〕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黔西縣城區中小學教師緊缺實際,決定公開考調部分鄉鎮教師補充城區中小學師資。為確保考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考調計劃、發布考調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公示、調動的程序進行。
二、考調職位
計劃考調164名,其中高中(中職)44人,初中62名,小學58名。各考調職位詳見《黔西縣2014年城區中小學考調教師職位計劃表》。
三、成立考調領導小組
組 長:李 涌(縣委副書記)
副組長:張 錦(縣政府副縣長)
曾 科(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鄒平娥(縣人社局局長)
海 麗(縣編委辦主任)
盧永煥(縣教育局局長)
李 賓(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柳春福(縣財政局局長)
王應祥(縣教育局常務副局長)
劉清貴(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教育局,由盧永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應祥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考調日常事務等工作。
四、考調對象及條件
㈠熱愛教育事業,師德高尚,為人師表,身體健康。
㈡黔西縣在鄉鎮學校任教5年及以上的公辦教師(截止2014年8月31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5年),本學年度任教學科學生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㈢報考小學崗位,要求中師及以上學歷,具備小學以上教師資格;報考初中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報考高中(中職)崗位,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市級以上表彰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可放寬到大專學歷),具備高中教師資格。
㈣年齡要求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㈤近5年學科考試成績或教材關考試成績合格以上。
㈥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㈠現離職進修教師學習期未滿的;
㈡離職進修教師扣減學習時間后教齡不滿5年的;
㈢經教育局行文聘用在民辦學校任教,現還在聘期內的公辦教師;
㈣近5年內有違紀違法行為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㈠報名時間:2014年8月24日-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㈡報名地點:黔西縣教育局人事檔案股。
㈢報名辦法:現場報名。
1.報考教師必須持鄉鎮教育管理中心出具的證明(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教師資格類別、在鄉鎮任教時間、近5年學科考試成績或教材關考試成績、本學年度所任教學科成績平均值、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現任職學校等)。
2.報考教師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實施方案》,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后并用A4紙打印,同時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等相關材料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查。
3.報名教師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出現報名信息錯誤與證件不一致而影響整個考調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工作的始終,在考調過程任一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考調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考調資格。
4.報名時,必須簽字承諾“重新參加新單位的崗位設置,服從新單位的崗位設置管理”。
5.收取考務費100 元∕人,并攜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張交報名處。
六、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科目:按所報學段學科類別進行文化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4年8月28日下午14:30。(8月28日上午12:00前在教育局人事檔案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學科報名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1:1.5的,免筆試環節,直接進入面試。
取消筆試缺考和筆試成績為零分的教師面試資格。
七、面試
㈠面試采用試教方式進行。各考調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統一根據考調計劃數及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確定。其中,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2014年8月30日上午8:00
面試教師按所抽試教時間提前1小時到面試地點抽簽確定試教內容。
面試地點:
高中:云志中學
初中:黔西四中
小學:黔西一小
面試需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未參加面試的教師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㈡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方法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末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八、公示和調動
㈠公示
經筆試、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教師,確定為擬考調人員,由考調辦在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黔西教育信息網站上向社會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考調的,取消考調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考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考調。
㈡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正式行文調入考調學校,考調教師到考調學校試用一學期后,由考調學校提供工作鑒定,工作鑒定不合格的,由縣人社局行文調回鄉鎮與其原實名制學校條件相當的缺編學校。
考調人員到調入學校重新參加競聘上崗,其工資待遇按照新聘任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㈠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4241930(黔西縣教育局人事股)
0857-4246135(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7-4235090(黔西縣監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紀檢組)
0857-4243274(教育局紀檢組)
㈡在考調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㈢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黔西縣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考調過程中,由考調辦發布的各項考調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等內容)都將在黔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gzqxrlj.gov.cn)、黔西教育信息網站http://www.bjjy.gov.cn/eduman2/上公布,請鄉鎮教管中心和教師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調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㈣本次考調工作未盡事宜,由考調辦另行通知。
黔西縣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