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越秀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教學發展的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139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小學教師9名(越秀區教育系統在編人員不參加本次公招)。具體參加招聘單位的簡介請查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信息網。
一、招聘的職位及人數
小學教師9名(詳見《2014年越秀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職位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2009年省人民政府139號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從化)和非廣州市生源的應屆畢業生應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準入條件(具體參閱: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受理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二)資格條件
1、社會人員應聘條件:
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且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同時具有應聘職位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者)應聘條件(需同時具備):
(1)需同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一致。
(2)應聘教師崗位應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3、年齡限30周歲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各職位具體要求見《2014年越秀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職位表》(附件1)。
說明:“應屆畢業生”指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通過考試擬聘用的人員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每個職位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才能開考。
應聘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時至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00時。成功報名的應聘者,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納報名、考務費用每人50元。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繳費截止時間為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時。
網上報名時,填寫具體應聘職位,請各位應聘人員務必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附件1各校職位表中各職位規定的報考條件和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不符合或低于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社會人員需在備注欄中注明檔案所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時開始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準考證。
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區教育局將其中招聘條件完全相同的崗位進行歸并,歸并后的崗位招聘人數和成功報考人數按照實際情況疊加,招聘崗位歸并后其所屬單位暫不作確定,待招聘工作完成后再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分配;無法歸并或歸并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減少相應崗位。
(二)考試
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試由筆試、面試兩個環節組成,分別按30%、7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1、筆試
筆試時間為9月21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及公共理論,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按30%折算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于9月29日(星期一)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越秀區信息網、越秀區教育信息網公布。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通知將與筆試成績一同公布。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參加資格審查者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越秀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2)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詳見《資格審查目錄表》。
確定資格審查名單的方式:
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才能進入資格審查,并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1:5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參加筆試人員達到60分以上者全部進入資格審查。如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審查,將按筆試成績順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3、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各單位通知為準。面試以試教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試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三)體檢和考核
按筆試、面試分數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并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總成績相同,不能按招聘職位確定體檢對象的,則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越秀區教育信息網公布。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附件3)執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越秀區信息網、越秀區教育信息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一個月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遞補。
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中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中任何條件之一,均不可以報名,否則后果自負。
(二)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高于應聘職位等級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職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暫按專業技術崗位13級享受待遇,并需在一年內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后根據招聘崗位情況辦理聘用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越秀區教育局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越秀區教育信息網上公布,請參加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本公告由越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20-87665521,監督電話:020-87784260。
越秀區教育局
2014年8月18日
附件:
2、2014年越秀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