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張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進入資格審查面試人員公告
根據《2014年張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要求,現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范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根據招聘計劃和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4年7月20日—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點:張店區教師進修學校(張店區和平路9號)。
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繳費時間及方式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10:00點前登陸張店教育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
四、提交材料及放置順序
請將以下材料按原件在上復印件在下的順序依次放好:
1.《張店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2.《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
3.身份證;
4.戶口簿(只限幼師專業專科學歷的人員);
5.學歷證書;
6.學位證書;
7.報到證;
8.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
9.教師資格證書;
10.國外及港澳臺高校畢業生應聘的,還需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2014年7月4日前取得)和成績單(同時附正規翻譯公司翻譯的中文對照譯文);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需經區招聘辦公室在比對其所學主干課程與招聘專業國內主干課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確認。
11.屬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的證明。
五、其他事宜
1.資格審查一般應由本人到現場辦理,確實因故不能前來的可委托他人按規定時間前來辦理,責任由委托人自負。受委托人除須提交資格審查要求的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一份。
2.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提供材料不真實的或未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資格審查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3.逾期不提供資格審查材料或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本次招聘。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2014年張店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定執行。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