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興寧市城區部分學校選聘教師通告
根據城區學校教學工作需要,按照《興寧市城區部分中小學校選聘教師的有關規定》(興教[2014]49號)精神,現將2014年暑期城區部分學校選聘教師的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選聘學校及名額
本次共選聘教師37名,其中:
二、選聘原則
1.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選聘對象
符合本通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并在本市教育系統工作的在編在職教師。
四、選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必須與應聘職位的學科相一致,中學教師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中學一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任教協議服務期滿,或在現單位工作滿五年以上。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興寧市教育局一樓
3.報名手續及程序:
報考人員持《興寧市2014年城區部分學校選聘教師報名表》、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3張(免試人員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
教育局根據本通告規定的條件,對申請人提供的證件、材料的真偽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向社會公示。
(三)考試
1.選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試者的學科專業知識,該項占總成績的60%。
(2)面試分初選面試和綜合面試。
筆試合格者按分數高低順序以1:5的比例進入初選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初選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用人單位根據初選面試情況,按1:3的比例擬定進入綜合面試人員名單,初選面試不計入總成績。
綜合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主要考查應試者的專業素養、教育教學理念、思維和表達能力,該項占總成績的40%。
2.根據筆試和面試的成績,按分數高低順序擇優確定選聘對象,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3.報考人員在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期間獲得下列榮譽的,根據學校需要免試選聘:
(1)全國勞模、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人員、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教育工作者);
(2)廣東省勞模、廣東省中小學特級教師。
五、其它
1.市外要求調入上述學校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2.選聘到城區學校的教職工,原單位的職務(職稱)聘任關系自行解除,由調入學校根據崗位實際重新聘任。
3.凡提交的材料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調動資格,并給予通報批評。
4.經辦人員在調配過程中應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凡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將嚴肅查處。
下載報名表
興寧市教育局
興寧市人社局
興寧市編辦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